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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分析
《总体方案》金融政策的最重要突破,一是体现在市场层面,交易场所允许非居民参与交易和结算,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二是体现在制度层面,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特别是2035年前的重点任务中提出最终实现海南自贸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和组织实施四大部分。
方案明确了海南自贸港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制度设计上对金融支持自由贸易港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本流动等。
“《总体方案》对标全球高水平开放形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金融开放和创新政策。”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方宏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总体方案》中的金融政策可以分为产品、机构、市场、制度四个层面。
产品层面包括支持发展REITs,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开展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机构层面包括加快发展结算中心,支持境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进入海南、设立保险公司等;市场层面包括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规则和制度等;制度层面包括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放开资本项目、进行资本项下多项外汇管理改革等。
市场和制度方面双重突破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要围绕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化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海南金融业是第三产业中除旅游业、房地产业外规模最大的行业,以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会扩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叠加金融领域的开放和创新,金融业的发展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巩固并加强在经济中的支柱作用。
对于投资自由便利,全面放开投资准入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投资范围,相较于现有各自贸区(如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而与香港相比略有差距,香港特区政府规定了部分行业需申请相关行业的牌照,但进入条件无硬性规定。
海南的新兴服务(金融、电信计算机、文化娱乐等)正在快速发展,通过各类基础设施(如《方案》提出的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交易场所等)以及跨境支付体系的构建,海南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快,并成为我国重要的服务贸易中心。
相比于之前出台的政策,《总体方案》金融政策的最重要突破,一是体现在市场层面,交易场所允许非居民参与交易和结算,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二是体现在制度层面,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特别是2035年前的重点任务中提出最终实现海南自贸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2025年前提出21条具体要求
另外,《总体方案》明确了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在2025年前重点任务,涉及金融方面主要包括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加快金融开放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包括21条具体要求。
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包括:
——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对先行开放的特定服务业领域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明确经营业务覆盖的地域范围等。
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
——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
——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包括七项要求:
——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
——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
——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税负、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六项要求:
——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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