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废止《风干牛肉》等3项地方标准公告2017年第11号.docx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废止《风干牛肉》等3项地方标准公告2017年第11号.docx

  1. 1、本文档共3页,其中可免费阅读1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废止风干牛肉等项地方标准公告年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地方特色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于年月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年第号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将于年月日实施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风干牛肉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废止《风干牛肉》等 3 项地方标准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对地方特色,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 (冻)畜、禽产品( GB 2707-2016 )等 127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其中《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熟肉制品》( GB 2726-201

文档评论(0)

kunpeng124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