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题[参考].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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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1 (附答案) 1 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1999 年 1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00 年 9 月与企业签订了 为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何某因身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了医院证明。刘 某于 2001 年 1 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0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 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 (1)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2 周丽从四川来京打工,2001 年 8 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丽每月的工资 450 元,另外,餐馆每天 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其他费用,餐馆概不负责。2002 年 3 月,由于连日加班,周丽在切肉时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接 指花去医药费 5000 元。周丽同乡告诉她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补助费。周丽随后向老板提出医疗费和营养费请求, 该餐馆老板拒绝了周丽的请求,并解雇了周丽。2002 年 4 月,周丽向北京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试分析: (1)该餐馆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本案? 参考答案: 1.答案:(1)该餐馆的做法不正确。(2 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3 分) 该餐馆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应适用劳动法。该餐馆与周丽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周丽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餐馆应承担周 丽的医疗费和营养费。(4 分)(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作出如下裁决:餐馆负担周丽的医疗费和营养费(3 分),并不得解雇周 丽。如果周丽愿意解除劳动关系,餐馆应当依法支付给周丽伤残补助金等。(3 分) 2.参考答案: (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1 分)依照 《劳动法》第 26 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分)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而且,何某提出调换工作的 理由是充分的,何某是因身体不适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并出具了医院证明。(2 分) 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1 分)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打伤了同事,应 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3 分) (2)根据 《劳动法》第 26 条的规定,企业应对何某进行转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何某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提前 30 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何某解除劳动合同。(3 分)根据 《劳动法》第 25 条的规定,刘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须征求他人意见和履行特别程序。(3 分) 案例分析题 1、郭某 1992 年 12 月 8 日与某制药厂签定了为 5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 1992 年 12 月 10 日起至1997 年 12 月 10 日止。合 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 500 元累计计算。1995 年 7 月 28 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 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职,并声明按合同约定赔偿厂方 1000 元,厂方不同意。郭某于 8 月 30 日要求该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 离厂而去。18 天以后,郭某回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该厂以郭某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矿工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郭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 试分析: 1、郭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该药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不合法。 (1)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 18 条规定,对职工予以除名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职工经常无正当理由旷工;二是经批评教育 无效。此案中,职工郭某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2)郭某提出与该药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 31 条规定,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应当报前 30 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2 条对这一规定作了明确的解释,即:劳动者解 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 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用人 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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