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岗应如何进行?.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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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岗应如何进行? 单位调岗应如何进行? 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是按照订立、履行、终止的轨迹运行的。但由于订 立合同时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变化,也会涉及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在 现实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因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纠纷也在所难免,关键是当劳动 合同双方因纠纷诉诸法律,法院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利益衡量时应当 遵循怎样的标准来合法裁判。当我们的法官也失去平常心,甚至利用手中的自 由裁量权随心所欲时,难免出现尴尬的结果。 案件回放 2002 年 10 月水先生应聘进建国宾馆任车队长,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最后一 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 2008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3 日。 2009 年 6 月 22 日 17:10 左右,水先生接到礼宾部的电话,要求派车送房 客到浦东机场。水先生给车队司机郭某安排这项工作时,郭某以没吃晚饭影响 身体健康为由予以拒绝,并且故意挑起事端谩骂、推搡水先生,水先生及时打 电话给前台经理和总经理,要求对此事进行处理。 2009 年 6 月 23 日,水先生没有安排郭某出车,并向领导请示,要求对郭某 作出处理,但领导未予及时答复。于是郭某有恃无恐,在当晚水先生准备下班 时将其拦住,扬言要与水先生有个了结,不让其下班回家。水先生感到自己的 生命可能受到威胁,无奈拨打了 110 求救电话。 2009 年 6 月 29 日,水先生收到建国宾馆开出的过失单,以 6、22 事件对应 1 《员工手册》第 15 条 的规定,认定水先生在宾馆内吵架、谩骂,给予书面警告 处理并口头告知水先生免去其车队长职务,让其休年假,等候安排。水先生不 服,拒绝在过失单上签字。 2009 年 8 月初,前台经理张某打电话通知水先生要变动其工作岗位,但水 先生没有同意。 8 月 16 日,张某通知水先生去人事部报到,但没有告诉具体岗 1 用人单位《员工手册 )4.12 “岗位调整 A”规定, “根据经营的需要,并依据员工的特长、能力、工作表 现,宾馆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 员工必须服从。 ”7.3.2 “B 类过失”规定, “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 书面警告单一次, 重复 B 类过失一次, 给予最后警告。 …… 15、在宾馆内吵架、 谩骂, 传阅黄色刊物……” 。 位。报到时人事部陈经理告知水先生被安排到餐饮部成本核算岗位,因为还是 牵涉到降薪一事,水先生没有同意,表示要和领导谈谈。当天水先生找了建国 宾馆总经理仲某,明确表示不同意降薪。之后,水先生又找了工会主席李某, 希望工会能够出面协调此事。工会主席劝水先生先接受新的工作,工资的事他 再和领导协商一下。 8 月 20 号,水先生给人事部陈经理写了封信,表示如果降 薪就不接受这个岗位。 8 月 24 日,水先生到人事部,人事部陈经理给了他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让其签字,水先生看了上面的工资由原来的 3750 元下降到 2900 元,知道工会 主席的协商承诺不会有结果了,所以水先生没有在变更协议上签字,只是在协 议的空白处写下了“本人同意到餐饮部成本控制员岗位上班,但不同意工资变 更,同意的原因是退让,不同意的原因是维护自身基本的合法权益” 。当天水先 生就聘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援助中心的徐老师、陆律师和汇业律师事务 所的唐律师到单位,就岗位和工资问题进行非诉讼调解。接待的工会主席李某、 人事经理陈某同意协商并向领导汇报,让水先生等候回音。 2009 年 8 月 25 日起,水先生开始在餐饮部上班, 并等候关于岗位薪资的回 音。 2009 年 9 月 25 日水先生收到工资单,月薪下降了 1725 元。这时水先生才 明白所谓的回音不过是公司的敷衍。 法援纪实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水先生走进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援助中心,委托 中心工作人员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中心工作人员对水先生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我们认为, 本案属于双方协商变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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