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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章程
(经XXXX年XX月XX日第X次股东会经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由X大明、X小明共同出资,设置XX企业,特于XXXX年XX月X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企业名称:XX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定) 。
第四章 企业注册资本
第六条 企业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股东经过并作出决议。企业降低注册资本,还应该在报纸上登载企业降低注册资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法、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 股东出资情况以下:
出资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时间
出资
方法
出资计划
首期
实缴
数额
实缴
时间
X大明
X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
货币
400万元
XXXX年XX月XX日
X小明
X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
货币
490万元
XXXX年XX月XX日
第八条 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并在1个月内备置股东名册。 第九条 各股东应该按章程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出资。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应该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负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受以下权利: (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受表决权; (二)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实施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置其它股东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置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七)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剩下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统计和企业财务汇报; 第十一条 股东负担以下义务: (一)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责任; (四)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义务。
第七章 企业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样意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股权;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第八章 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实施董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监事,决定相关监事酬劳事项; (四)审议同意或实施董事汇报; (五)审议同意监事汇报; (六)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章程。 第十五条 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时会议应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召集并主持。实施董事因为特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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