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及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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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监管工作, 确保我县肉品质量安全,按照市、 县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突出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对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治理整顿。坚决整治私屠滥宰行为,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 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通过治理整顿, 解决我县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等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县肉品质量安全。 二、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牵头,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农牧部门重点治理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 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督促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对屠宰 动物的“瘦肉精”抽检。严格执行出栏动物产地检疫制度,严禁应免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4 疫而未免疫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 出场(户)。严把畜禽屠宰检疫关,做好畜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二)发改部门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 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切实加快牛、羊、鸡定点屠宰工作进程,监督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证章牌使用和台帐管理等肉品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 把好肉品质量出厂关, 严厉打击出厂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肉类产品行为。 (三)工商部门要严格肉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推行肉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制度, 依法督促肉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肉品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以经营肉制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严格核实票据,严查进货渠道,严查肉品质量,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为。 (四)质监部门以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和肉类加工小作坊为重点,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厉打击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 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五)卫生部门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 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 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严厉打击采 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肉类产品、 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4 肉类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产品加工食品, 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六)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私屠滥 宰和非法加工黑窝点、违法人员易逃窜、易销毁证据、销售金额或货 值数额大、购进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案件, 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 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控制涉案人员, 固定证据、深入侦办。 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畜牧、商务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食安办、发改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于 1 月 30 日前将方案报县食安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鲜肉和肉制品的风险监测、 风险评估工作, 确保对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 二) 建立联动机制。 各乡镇和农牧、 发改、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既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畜禽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肉品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管无缝隙衔接。 县食安办要适时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要在各村显要位置刷写专门标语。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4 各部门要在养殖场、屠宰场、大型超市、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悬 挂横幅标语,营造治理工作良好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奖 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肉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举 报电话。 (四)落实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于 每天 16:00 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材料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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