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二、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行为 法的最直接目的是要调整人们的行为,而纳入法调整范围的行为皆赋予“法律”内涵,也即法律行为。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主动、积极的行为,既有合法也有违法的作为。按法律的要求行事是合法作为,反之,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则是违法作为。不作为是消极、不做的行为,也存在合法与违法之分。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是合法的不作为,不按卫生法律的要求行事,则是违法的。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它是法律关系的又一必备要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表现同一个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权利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是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可以表现为权利人有权作出或不作出符合卫生监督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以实现己方的意志;也可以表现为权利人有权要求对方依法作出某种行为,以满足己方的意志。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监督权利遭受侵害或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时,请求国家给予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一)权利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两方面: 1.卫生监督主体的权利 主要有:拥有对作为相对方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施以行政的、业务的管理或指导权,即公务权;拥有对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命令权、决定权,以及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的制裁权等。卫生监督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的权利表现为法定的职权,具有权利与义务的复合性,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放弃。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一)权利 2.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有权对卫生监督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卫生监督机构对其所作的处理决定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对于卫生监督主体的违法失职行为,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遭受卫生监督主体违法侵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卫生监督主体明显、重大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抵制的权利。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义务 义务是指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 在不同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义务的内容是不同的。卫生监督主体的义务主要是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接受被管理者的监督,为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等。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主要是遵守一切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接受卫生监督主体的管理与监督,对自身的卫生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等。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第一节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是卫生监督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随着依法行政与卫生监督内容和作用的不断扩大,错综复杂的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第三章 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方小衡) * (一)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与一般的社会关系相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一个人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反映国家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态度,而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等约束来实现的社会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和非强制性。而法律关系受破坏时,权利受害方有权请求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责令侵害方履行义务或承担未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违法者予以相应的制裁。国家强制力主要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微观经济学: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ppt
- 微观经济学:第四章--企业和生产理论.ppt
- 微观经济学:第五章--成本理论.ppt
- 微观经济学:第一章绪论.ppt
- 卫生安全评价.ppt
- 卫生监督学 6-1卫生监督手段概述.ppt
- 卫生监督学 6-2卫生行政许可.ppt
- 卫生监督学 6-4卫生行政强制.ppt
- 卫生监督学 8卫生监督调查取证.ppt
- 卫生监督学 13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与监督.ppt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新闻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应用统计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音乐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医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水产养殖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场营销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音乐表演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音乐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