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主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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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1) 构成条件 1有创作行为 2有作品产生 (2)案例 ——知识产权法 张强7岁,有绘画天才,他作的画很受人们喜爱,有的还获了奖,问张强对他的绘画( )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法律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B、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事实行为,要求作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事实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 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 不适用 代理 3 不受剥夺政治权利的影响 总结 ——知识产权法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 01 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 02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03 2、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 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是作者 3、推定作者 ——知识产权法 杜某与三秦出版社签订合同,由三秦出版杜某创作的《三毛哈哈集》,杜某在《三毛哈哈集》中绘制了一个大脑袋、三根头发、圆鼻子男孩形象。张乐平的妻子冯雏英向法院起诉,指控三秦出版社和杜某侵犯著作权。冯某认为:杜某绘制的“三毛”形象,是对张乐平生前创作的“三毛”形象的抄袭、剽窃,两被告均未经过许可,因此侵犯著作权。三秦出版社认为:《三毛哈哈集》是杜某创作的,因而本社没有侵犯张乐平的著作权。杜某认为自己的“三毛”形象是根据自己童年对张乐平的“三毛”形象的印象,参考了日本卡通的元素,根据个人的艺术思索而创作,并且新“三毛”的眼、眉、表情、动作等均与旧“三毛”不同,更接近日本卡通画,因此,自己是再创作,不是剽窃,因而不侵犯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 请问: 1、杜某是否侵犯张乐平的著作权,为什么 2、三秦出版社是否侵犯张乐平的著作权,为什么 3、《三毛哈哈集》的著作权是否可以归杜某 ——知识产权法 甲教授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其中谁的理由符合著作权法规定 A 乙主任: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进行了组织协调,并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 丙研究生:我曾经为甲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乙讲师: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丙教授:甲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01 02 03 从事创作的公民与下达创作任务的用人单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创作作品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作者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 创作是按照作者的意志进行 (1)一般职务作品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2)特殊职务作品 〈1〉法定 条件 A一般职务作品 B单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 软件、百科全书、辞书、教材、 大型摄影画册 〈2〉约定 条件 A一般职务作品 B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单位 ——知识产权法 3、著作权归属 1〉一般职务作品 A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B单位享有为期两年的专有使用权 C两年期限届满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2〉特殊职务作品 作者享有署名权,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知识产权法 某学校在校庆五十年之际,为了向来校参观的校友们展示学校这些年的发展变化,于是找来大三学生李某,要求李某为校庆拍摄一些照片,反映学校的变化和学生的生活,李某与学校商定,拍摄照片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校庆当天,照片在学校公告栏里展出,之后,学校将历年校庆的照片收集成册,出版发行。 问:学校使用照片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案例 ——知识产权法 甲委托好友向书法家乙求字画,乙看在朋友的面子上,给甲写了一幅字。2007年10月,甲将乙的题字交给某旅行社,让旅行社印制在旅行袋上做广告用语,并获得3000元报酬。旅行社印制旅行袋5万个。乙得知后向法院起诉,乙认为甲和旅行社侵犯其著作权。 问:甲和旅行社是否侵犯乙的著作权? 案例 ——知识产权法 甲杂志社欲出版以本杂志社发展历程为主线的期刊杂志,并指派本社编辑张某,黄某来完成此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甲杂志社多次召开讨论会,对杂志的风格体系,内容题材,主题编排进行研讨,形成一致的方案,并要求张某、黄某在编辑杂志时按照讨论形成的方案编排,杂志第一期公开发行,署名张某、黄某,之后张某、黄某因报酬问题与杂志社产生争议,杂志社在第二期公开发行时去掉了张某、黄某的姓名,于是张某、黄某向以侵犯署名权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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