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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强化过程质量管理,减少并逐步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本实施细则以《XXXX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XXX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XXXX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为编制依据。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和项目部。
处罚标准
过程处罚标准
1.如因工程施工质量低劣而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止承接新工程处罚的,项目经理就地免职,罚款2~3万元,两年内不得再次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对分支机构分管质量领导罚款2万元;对分支机构生产管理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罚款3000元;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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