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与实务 违约责任 第八讲 违约责任XCZ.ppt

民法原理与实务 违约责任 第八讲 违约责任XCZ.ppt

  1.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第八讲 违约责任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第六讲 违约责任 一是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是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前导案例 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 (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 (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分析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首先,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其次,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2、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 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形态,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甚至约定免责或限责事由。 3、违约责任属于财产责任,具有补偿性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会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我国《合同法》第113条明确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中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债权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是仅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 3.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4.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范围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不同点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1、责任基础 约定义务 法律规定的注意 2、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为主过错为辅 多重责任原则 3、举证责任 违约方举证 受害人举证 4、赔偿范围 可预见性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等 5、诉讼时效 6、责任构成要件 不要求实际损失; 要有损害事实 7、免责条件不同 可事先约定 不能约定 8、责任形式不同 违约金为主,强制实际履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9、责任范围不同 赔偿财产损失 还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案例分析 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后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anDocx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大部分文档都有全套资料,如需打包优惠下载,请留言联系。 所有资料均来源于互联网公开下载资源,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及时删除。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