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宪法产生历史发展 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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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第一节 近代宪法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概况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原因 二、近代宪法概况 (一)英国宪法 (二)美国宪法 (三)法国宪法 (四)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美国独立宣言 美国制宪会议 法国 人权宣言 法国 人权宣言 法国《人权宣言》 第十六条?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 、清朝末期的立宪活动 1905年五大臣考察各国宪政与预备立宪 五大臣出洋 五大臣: 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 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等五大臣去欧美、日本考察一年 考察结果——立宪三大好处 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 《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 (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颁发) 内容:23条 正文:“君上大权” 14条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拥戴”; “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附录:“臣民权利义务” 9条 《钦定宪法大纲》的地位与性质 《钦定宪法大纲》并非有实际效力的宪法,而是九年期“预备立宪”的纲要。 中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以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君主制为主要参考,以成文宪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传统的实权君主制,体现了封建主义色彩。 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宪政精神对封建主义的冲击。 最低限度的承认了臣民的权利,略具资产阶级民主色彩. 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归天,两岁半的溥仪承继大统,由光绪的皇后隆裕垂帘听政。溥仪的父亲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 1911年朝廷设立责任内阁,13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中,满洲贵族9人(其中皇族7人);汉族官僚仅4人——皇族内阁。 预备立宪——立宪派反对 皇族内阁——汉族官僚反对 武昌起义1911年10月10日 武昌起义之所以爆发 1.武汉三镇很早沦为通常口岸,资本主义经济发达,资产阶级力量壮大 2.西方资本主义思想深入湖北新军 武昌起义1911年10月10日 领导人: 熊秉坤、金兆龙 新军编制: 镇—协—标—营—队—排—棚 (师 旅 团 营 连 排 班) 一个棚正目1人、副目1人,正兵4人, 副兵6人,一共12人 熊秉坤是班长、金兆龙是正兵 黎元洪为湖北军政府都督,相当于旅长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911年11月3日 内阁总理大臣须由国会公选,且皇族不得任总理大臣;皇权大为削减,而国会议决权的范围,则大有增加,体现了“虚君共和”的思想。 11月8日,袁世凯当选为内阁总理大臣,组建内阁,实行了责任内阁制。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 一 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 二 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三 皇帝权以宪法规定为限。 四 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五 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 六 宪政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七 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公选之。 八 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官。 九 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非解散国会,即总理大臣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解散两次国会。 十 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 十一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委任者为限。 十二 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构和,不在国会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 十三?官制官规,定自宪法。 十四?每年出入预算,必经国会议决,不得自由处分。 十五?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 十六?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十七?国务员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十八?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宣布之。 十九?第八条至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十九信条》则效法日本维新前的虚位君主制,甚至已接近英国的虚君立宪制。 《十九信条》颁布后,总理大臣袁世凯重新组织内阁。新内阁一扫旧内阁的皇族色彩,绝大多数成员由汉人担任,满清的势力已经削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以此势头改革下去,则中国完全可以步英国虚君立宪后尘,改良成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可惜这一切退让都已为时太晚,不能挽救清廷的颓势。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中国民众也早已习惯了兢兢业业、事必躬亲、深夜挑灯批阅奏章的“明君”;那些成天只知游山玩水、舞文弄墨或不时制造点宫廷绯闻的皇儿们简直就是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凭什么世代享受荣华富贵?!在这种思维主导下,一个没有实权、不做实事的皇帝在中国是很难生存下去的。这或许也是为什么中国历代宪法都离不开一个不仅至高无上、而且实权在握的最高权力,而这样的权力恰恰是很难施行宪政的。 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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