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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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案例1.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开门后准备关门时,蒲 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 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十什么的? ”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 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蒲某供 认他的目的是抢钱。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届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分析:蒲某的行为届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 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 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 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 一律构成犯罪未遂。 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 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 抢劫行为,仍届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 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 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案例2.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 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 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室的房门,但 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室,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 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室李会计发现办公室门被 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 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 [问题]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分析:沈某的行为届于盗窃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 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如果 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的,盗窃行为 仍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 制,犯罪人才能最终取得控制。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 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 在此状态下被 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 案例3.李某,某日晚8时许,李某乘邻居陈某一人在家,闯进陈家,锁上 房门,提出和陈发生性关系。陈不同意,李即按住陈的双手,骑在陈的身上。陈 在反抗中抓破李的脖子,李把陈的裤子扯到臀部以下,欲行强奸。陈急中生智, 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并看了一下手表。李闻听,恐陈告发,就罢手起 身,向陈赔礼后走掉。 [问题]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届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分析:李某的行为届于强奸犯罪的中止形态。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首先要把握住行为人之所以没有完成犯罪的原因。 如果 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人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 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 况下而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放弃犯罪的, 均届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 由于发生了犯罪人意志以外的、足以阻止其犯罪继续实施的情况而使犯罪人不得 不放弃犯罪的,则根据行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而分别构成犯罪预备或者 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李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 之所以停止犯罪的继续实 施,并非出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犯罪, 而是因为怕告发而起身作罢, 主动停止了犯罪,届于犯罪的中止形态。 案例4.某县城关镇连续发生数起拦路强奸案,均未能破获。为此,县公安 局派公安人员杨某男扮女装,诱捕犯罪分子。某日晚,叶某正准备去农机厂盗窃 废铁,途中遇到杨某,即起强奸之念。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 带。欲行强奸。杨转身抓叶,叶将杨的假发抓掉,发现是个男的,便脱身逃跑, 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对叶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分析:叶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叶某在去盗窃的路途中,遇到男扮 女装的杨某,产生了奸淫的意图,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 已届强奸犯罪的着手实施。但是,在继续犯罪的过程之中,叶某发现杨某是男性, 出乎他的意料,自然没有办法继续实施犯罪,届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被迫停止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象不能犯。 案例5.刘某欲去某仓库行窃,之前刘某去仓库周围“踩道”,决定行窃及 出库路线。某夜,刘某按照预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翻 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刘某大恐,急忙逃走。 [问题]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届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分析:刘某的行为届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 刘某在行窃的过程之中,将仓 库中水捅碰翻,发生巨大声音,这的确是他意志以外的现象。但是,行为人在犯 罪过程之中出现意志以外的现象而使犯罪人停止继续犯罪, 是构成犯罪中止还是 犯罪未遂,还要考察这种现象对犯罪人的影响, 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但并 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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