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社团管理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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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部七中万达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成全部七中万达学校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组员共同意愿,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和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相关要求。 第四条 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含社团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正当权益;规范社团正常活动;查处社团违纪行为。 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爱好爱好,发挥学生专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 学生社团经费关键起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该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相关要求,并接收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社团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 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含有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学生联合提议,提议人必需含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基础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名称和对应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活动场所。 (四)有最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 (五)有规范章程。 (1)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关键任务; (2)学生社团组员基础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关键责任人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免职程序; (5)会员资格和步骤; (6)会员权利和义务; (7)社团组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措施、经费起源和使用标准。 (六)学生社团名称应该符正当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该和其性质相符,正确反应其特征。 第八条 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提议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订详尽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含: (1)学生社团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础情况介绍(包含: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老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责任人产生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起源及管理措施、纳新标准及步骤、社团管理章程及其它必需事项); (3)组员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其它必备材料。 (三)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经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批,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第九条 以下情况不得同意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措施中相关条款要求;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 (3)筹备学生社团人数未超出5人; (4)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需成立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学生社团,无基础防范、保障方法、无法确保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 (6)其它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情况。 第十条 经同意成立学生社团应该在收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书面通知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告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取得学校同意后,能够设计、使用适宜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标识,设计成功社团标识应报校团委立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立案后宣告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进行整理,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理期或注销后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以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上交上学期工作总结和财务汇报,并上报相关资料; (二)学期初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依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工作总结、财务汇报及其它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依据上级部门批复,对符合要求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立即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汇报和相关材料; (二)整改期内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 (四)其它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更更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摄影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 经同意后给予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 未经登记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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