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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学习笔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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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7 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学习笔记 20 17 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学习笔记 法理学 法理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学 第一节法学 一、法学的概念 一、法学的概念 1.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是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1.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是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2.法学体系:一个由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划分: 2.法学体系:一个由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划分: (1)从认识论角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法理学和法律史学是理论法学,其他部门法一般都是应用法学) (1)从认识论角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法理学和法律史学是理论法学,其他部门法一般都是应用法学) (2)从法律制定和实施角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 (2)从法律制定和实施角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 (3)从法学与其他学科关系角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3)从法学与其他学科关系角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产生条件: Œ产生条件: Œ 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学者阶层的出现→不是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恩格斯在 《论住宅 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学者阶层的出现→不是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恩格斯在 《论住宅 问题》中指出:随着立法发展,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形成了职业法学者阶层,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 问题》中指出:随着立法发展,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形成了职业法学者阶层,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 历史发展: 历史发展:  (西方) (西方) 1.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发展成一门独立学科,出现法学派别和法学著作,如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1.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发展成一门独立学科,出现法学派别和法学著作,如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2.中世纪西欧,法学成为神学分支。12—16 世纪,出现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 2.中世纪西欧,法学成为神学分支。12—16 世纪,出现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 3.17—18 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许多重要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 3.17—18 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许多重要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 4.19—20 世纪,出现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主要有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 4.19—20 世纪,出现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主要有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2017)——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2017)——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 1. 自然法学派:(恶法非法)以 17、18 世纪的古典 自然法学影响最大。这时期的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 1. 自然法学派:(恶法非法)以 17、18 世纪的古典 自然法学影响最大。这时期的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等 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 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 自然法时才 人本主义法律观,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 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 自然法时才 是真正的法律。近代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现代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富勒、罗尔斯、德沃金。 是真正的法律。近代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现代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富勒、罗尔斯、德沃金。 2.分析法学派:(恶法亦法)19 世纪产生,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超越现行 2.分析法学派:(恶法亦法)19 世纪产生,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超越现行 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 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 内。早期代表人物:边沁、奥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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