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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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正文 三、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列明合同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附件及其效力,以及有正当权限的双方当事人代表的签字 约尾 三、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的含义 电子商务的类型 电子商务的有关法律问题 第七章 交易磋商和与合同签订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 企业、个人、国家之间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交换各种业务信息,在虚拟市场空间进行产品及/或服务的销售和交易活动,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使企业或个人实现在网上寻找客户、洽谈交易、订购货物、收/付货款、开具电子发票、完成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整个交易。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电子商务的类型 ◆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Business-to-Business, B-to-B, B2B) ◆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Business-to-Consumer, B-to-C, B2C) ◆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Business-to-Government, B-to-G, B2G) ◆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 (Consumer-to- Government, C-to-G, C2G)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1.合同的成立问题 2.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3.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4.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问题 电子商务的有关法律问题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1.合同的成立问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传统贸易中,一项要约经另一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网络贸易中,合同成立的时间无法确定。《合同法》采用了大陆法系的到达生效原则。但接受的“到达”究竟是以它被投入要约人在网络的信箱为准,还是要等到要约人实际阅读方的接受为“到达”?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2. 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电子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具有书面合同的效力。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3.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签名/盖章的功能 表明合同各方身份 表明签字者已确认文件所载之内容 各国法律主要把签字作为一种认证手段 书面形式是签字的物质基础,签字的实现 以书面文件的存在为前提 第七章 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四)保理业务的主要步骤 (1)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申请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2)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评估。 (3)出口保理商将加快保理商的资信评估结果通知出口商。 (4)出口商向进口商发货,并将相关单据交给出口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5)出口保理商可应出口商的要求向其提供融资,金额通常为发票金额的80%及以上。 (6)进口保理商接受出口保理商转让的应收账款并进行财务管理,向进口商催款,到期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扣除业务费用后转付给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在扣除融资本息及服务费后,将货款余额付给出口商。 (8)若进口商到期无力付款或故意拖欠账款,则由进口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第90天将全额款项赔付给出口商。 第六章 进出口货款结算 1.付款约束机制的差异 双重付款约束,最强 付款约束:保理协议和合同,紧密结合 付款责任人:进口商和保理商 单一付款约束,较弱 付款约束:贸易合同 付款责任人:进口商 双重付款约束,较强 付款约束:信用证和合同,互相独立 付款责任人:开证行/保兑行和进口商 保 理 信用证 托 收 第六章 进出口货款结算 六、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和托收的比较 2.潜在风险的差异 出口商摆脱了D/A、D/P、O/A方式下进口 方无力付款、倒闭或无故拖延付款的风险 信用额度可以循环,出口商风险不断递减 进口方无力付款赎单 进口方拒不付款赎单或到期不付款 进口方拖延付款造成汇率及利率损失 进口商不按时开证 开证行倒闭 单证不符遭拒付或迟付 保 理 信用证 托 收 第六章 进出口货款结算 3.融资方式的差异 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融资 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融资 保理商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托收押汇 托收行对出口方有追索权 打包贷款 信用证押汇 议付行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保 理 信用证 托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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