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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帮扶措施的流程
附件1
冬季瓜果菜运销应急补贴申报审批流程
一、补贴对象
为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扶持工作,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从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29日,按贫困户及带贫合作社优先的原则,对收购我市种植冬季瓜果菜的采购商,进行应急补贴。
二、补贴标准
采购商在我市收购冬季瓜果菜的,按销往目的地里程给予采购商运费补贴,具体是: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公里以内的0.18元/公里·吨;1000-2000公里的0.20元/公里·吨;2000公里以上的0.22元/公里·吨。当冬季瓜果菜田头市场收购回升至正常水平并保持稳定时,有关部门有权停止实施运费补贴政策;如运费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瓜果菜价格仍保持低迷,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运费补贴政策。所需补贴资金由省和市财政各承担50%。
三、办理流程
(一)发货前由采购商向瓜果菜产地或发货地镇政府申请,镇政府及时派出检测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抽样检测,监督核实采购商收购或发货的数量,经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单。发货前或发货后由采购商填写《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申请表》及提供相关凭证资料,由镇政府进行初审,然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农业农村局对采购商申报材料汇总统计并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告3天,公告无异议后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和申请市财政等额安排的50%应急补贴资金。
(三)审批下达资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市财政局将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将省农业农村厅和市财政下达的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资金拨付到采购商银行账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镇区)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相关申请表;
(二)采购商身份证复印件;
(三)发车时车辆里程表截图纸质版;
(四)货物过磅码单;
(五)琼州海峡货物过海凭证;
(六)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七)能够证明到达目的地市场的人、车和货物图片;
(八)到达目的地市场时车辆里程表截图纸质版;
(九)目的地市场管理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货物到达证明;
(十)与申请补贴资金等额的正规发票。
办理单位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62925510。
附件2
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
一次性资金奖励申报审批流程
一、奖励对象
对利用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进行奖励补贴。为鼓励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我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对参与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户人数情况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奖励标准
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30-50人(含50人)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51-100人(含100人)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101-150人(含150人)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151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筹措安排。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及现场核查。各镇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3月底前选好选准带动产业发展的企业或合作社,并填写《2020年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1),镇、村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应抽调工作人员到各镇申报的企业或合作社现场核查,核实企业或合作社资质、合规合法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和带动脱贫人数和奖励标准。
(二)市级初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奖励资金报市政府审批。
(三)审批下达资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一次性奖励资金下达各镇财政所,各镇政府通过镇级国库授权支付方式将一次性奖励资金拨付至2020年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各镇企业或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镇政府)
办理单位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62925510。
附件2-1
2020年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企业、合作社名称
申请事由:参与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人数达到要求,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该企业(合作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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