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docxVIP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docx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AA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规范AA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工作流程、质保金的管理及使用,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AA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AA市轨道交通建设已完工程(含系统集成、甲供设备及材料)质量保修及质保金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后续发生的质量缺陷,由施工承包商、供应商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予以修复或更换。 第四条 质保金是指为落实建设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第五条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从标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按2年确定。 第六条 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原则上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合同约定。 第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的工程,其保修期相应顺延,延长期限由合同约定。 第八条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分为A、B两类。即A类: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行车或严重影响客运服务质量,必须立即整改的问题;B类:影响设备功能实现、影响客运服务质量,须限期整改的问题。具体等级类别由运营管理部门认定。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实施管理部门是指轨道集团公司涉及工程实施管理的建设分公司、资源开发公司等单位(部门),运营管理部门是指涉及工程运营或使用管理的运营分公司等单位(部门)。 第二章 质量保修管理职责 第十条 工程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初期运营前及初期运营后三个月内已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管理工作,初期运营前质量缺陷原则上应在初期运营前限期完成整改,特殊情况,在初期运营后三个月内必须整改完毕;在建设项目招标需求中提出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要求;根据设计管理权限组织保修方案的制定、审查;组织运营管理部门、设计、监理及相关承包商确认工程缺陷清单,督促、协调相关承包商按时、按质完成工程缺陷保修工作;向承包商发送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组织开展委外施工;参与保修责任认定、追究和处理建议工作。 第十一条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初期运营三个月后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管理工作;认定质量缺陷等级类别;组织质量缺陷现场查勘,组织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质量和应急管理部、设计、监理及相关承包商确认工程缺陷清单;向承包商发送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组织开展委外施工;参与保修责任认定、追究和处理建议工作。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认定、追究和处理产生重大争议的,参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工程建设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合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签订质量保修协议;依据质量缺陷签证工程量核算费用。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按合同约定,对保修金的扣留、返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其他管理部门按管理职责划分,参与、配合质量保修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监理职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 第十八条设计、勘察及其他第三方单位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配合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调试和使用。 第三章 质量保修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管理基本流程详见附件1, A类质量缺陷保修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在保修范围的保修期限内发生A类质量问题时,由工程实施管理部门或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查勘,以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形式(详见附件2)书面通知承包商限时限期进行修复,紧急状态下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书面通知后补。运营管理部门发布的保修通知单同时抄送工程实施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A类质量问题通知承包商人员到达并开始处置时限不超过24小时同时不得影响运营安全;紧急状态下,运营管理部门可先安排队伍抢修(详见附件3),立即处置安全隐患,并告知承包商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或向责任方索回。 2、接到通知后,承包商应当无条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商不能及时到达的,工程实施管理部门或运营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委托委外单位进行处理,并告知原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liuxing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