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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章程
序 言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始建于1973年,原名为下堡初级中学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初中。暑期,在市委、市政府“均衡学校发展,优化老师结构”理念下,将原“下堡初中,南阳初中,杜村村中”三所初中合并成立了孝义市第十二中学,在原下堡初中原址上投资1000余万元对学校进行了整体改建,扩建,使学校在硬件建设和老师分布上全部得到了很大改善,现教育服务对象为下堡镇、南阳乡、杜村乡三个乡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530人,教职员79人,其中老师76人,专任老师68人,中学高级老师5人,中学一级老师29人。学校占地面积19722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拥有藏书2.7万余册、微机室一个,试验室三个,试验仪器和艺体器材全部达国家一类标准,各类功效室齐全。老师队伍爱岗敬业、素质良好,平均年纪36岁,达本科学历占89.8%。
多年来,在传承优良办学传统过程中,以“孝心”、“求真”为校园文化建设灵魂,强调教育教学:要以“德”为首,提倡师生求真务实,追求真理,掌握规律;要严谨扎实,时时四处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扎实地、埋头苦干工作作风。经过广大师生努力,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有了显著进步:经过“双百示范校”验收、在校园特色文化建设中被北京师范大学确立为“试验基地校”,获孝义市首批“课堂教学改革试验示范校”称号,3月成为“十二五语文老师专业发展试验基地校”。近几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在市局评定中逐年提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要求,全方面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方面提升教育质量,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老师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久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要(-)》等其它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称、性质、校址和网址。
学校名称:孝义市第十二中学,简称:孝义十二中。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农村初级中学。
学校校址:孝义市下堡镇下堡村。
第三条 学校由孝义市人民政府举行,直属孝义市教育局,含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二章 办学宗旨和学校文化
第四条 办学指导思想: 面对现实,正确定位;抓住机遇,寻求发展;尚孝立德,育人为本。
第五条 培养目标:乐观 自信 健康 有专长
乐学 会学 沟通 能表示
自理 合作 诚信 懂责任
第七条 校训: 崇德尚美,求真务实 。
第八条 办学理念: 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教以明理为先,学以做人为要。
第九条 教育特色:以孝文化为载体求真教育。
第十条 校风: 行孝立德, 笃学奋进。
第十一条 教风: 敬业团结,乐教爱生。
第十二条 学风: 立志守纪,勤奋文明。
第十三条 课堂教学特色:先学后教,以学定教,实施“1333”教学模式,规范“学展点练”课堂教学步骤。
第三章 学校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学校享受下列权利:
1、根据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2、依据《中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对应学业证书、证实。
3、依法聘用老师及职员,实施奖励或处分;
4、妥善管理、使用本校设施和经费;
5、依法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
6、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权利。
第十五条 学校应该推行下列义务:
1、学校依据《中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实施初中阶段三年基础教育。
2、学校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根据社会发展人才培养要求,尊重教育规律,确保教育质量,创设友好校园环境,坚持学校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职员正当权益;关心老师和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员多重保障体系。
4、以合适方法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及其它相关情况提供便利。
5、依法接收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6、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为保障教职员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该推行下列职责:
1、提供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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