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合同二部分.pdf

  1. 1、本文档共10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合同知识合同二部分 1 .12 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 .13 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 组织。 1 .14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 17 .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7 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 18 .1 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 .18 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 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9 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 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 19 .1 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价工程 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其他人 员。 1 .20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 由承包人依据第20 .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 .21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 .22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23 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 时间(包括根据第31 条和第32 .2 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 1 .24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 竣工日期按照第 33 .2 款规定确定。 5 1 .25 小时或天:指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 休息时间) :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 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 间为当日 24 时。 1 .26 中标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认可的,中标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价格。 1 .27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合同工程并承担质 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 .28 成本费用:指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含有管理费和其他合理分摊 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 1 .29 工程款: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 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 1 .30 合同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31 永久工程:指根据合同约定应实施、完成的永久性工程。 1 .32 临时工程: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1 .33 分包工程:指合同工程中,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 1 .34 单项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组成合同工程的单项工程名称、内容和范围等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 .35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 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 .36 施工机械: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物 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1 .37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 式。 1 .38 基准日: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订立日前 20 日为基准日。 1 .39 变更: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59 条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改变。 1 .40 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并非己方的过错,而是对方的过错或责任发生的事件所造 成的损失,己方向对方提出的费用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行为。 6 1 .41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武 装封

文档评论(0)

qicaiya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