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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部及各项目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业务的一致性,为了推进本部与项目公司成本结算的时效性,体现定价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现对本部与项目公司价格结算进行修订,确保工厂各部门规范、高效的开展业务工作。
第二条 适用于本部及各项目公司(不包括 公司)内部的各种结算业务。
第二章 内部结算价格及其规定
表一: 价格结算明细表
序号
材料分类
结算单价
年结算单价(不含税价)
1
滤油费
元/公斤
元/公斤
2
不合格的废料(硅钢片)
元公斤( 年合同价)
元公斤( 年合同价)
3
三角料、头尾料
元/公斤( 年合同价)
元/公斤( 年结算价)
4
修理变
材料成本+工资+制造费用
材料成本+工资+制造费用
5
电磁线
材料成本+工资+制造费用
材料成本+工资+制造费用
6
绝缘件
材料消耗*当月采购价+辅材+工资+制造费用
材料消耗*当月采购价+辅材+工资+制造费用
7
配变绝缘件
分电压等价定价
分电压等级定价
8
包装费
材料消耗*当月采购价+辅材+工资+制造费用
材料消耗*当月采购价+辅材+工资+制造费用
9
硅钢片条料
当月实际采购价
当月实际采购价
第三条 本部与项目公司材料的结算
1、硅钢片卷料按照计划价+分摊材料差异结算,废钢片大三角按照 年工厂招标价格,每公斤 元不含税价格结算,到项目公司无法直接使用的需退库房的硅钢片,按照 年工厂招标价格,每公斤 元不含税价格结算。
2、包装材料、绝缘件以当月采购发票为结算价格依据。其中包装材料按照实际消耗量结算,车间绝缘件按照固定损耗率23%+材料净重来结算,绝缘件10kV按照成本价分电压等级结算,35kv绝缘件按照当月核算成本结算。
3、修理变、电磁线材料按照当月计划价格+材料差异作为结算单价,材料消耗按照车间实际用量结算。
4、辅助材料结算中,绝缘件按绝缘件主材成本* %,绝缘件按照主材成本* %结算,其他材料包括修理变、电磁线等根据当月主材成本分摊比例结算。
第四条 本部与项目公司人工的结算
按照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依据工厂万元产值系数和工时标准结算。
第五条 本部及项目公司制造费用的结算
1、常规产品制造费用计算:为了能够更合理的列支制造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年制造费用分配率执行。除硅钢片、滤油费按照核定的价格结算外,其他材料结算按照当年年分配比例*主材消耗金额结算。
2、修理产品的制造费用计算:
当月修理变产品制造费用=∑各车间完工修理产品制造费用
单台修理变制造费用=各车间标准的制造费用*∑修理产品各工序制造费用*1.5
标准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当月制造费用总额/当月完工产品总产量*修理产品的产量
各车间修理产品的标准制造费用=修理产品的标准制造费用*各车间分配率*
各车间制造费用分派率标准:
各车间的制造费用分摊比例
绝缘:绕线:铁芯:总装:配套=
超高压各车间的制造费用分摊比例
绝缘:绕线:铁芯:总装:配套=
各车间结算仅涉及参与修理的车间和修理的工序,没有参与修理的工序不参与修理项目的制造费用分摊。
各个车间的修理变的正常工序比例如下:
总装车间:引线:总装:实验:拆、转附件转序=
铁芯车间:纵剪:横剪:叠片:器身转序=
绕线车间:绕线:压装:套装转序=
第六条 本部和项目公司工资的结算
常规产品和修理产品的工资由企管部按照工厂标准制定。各项目公司和本部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结算标准。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结算管理办法于 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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