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货币资金管理制度.docx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煤矿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部财会(2001)4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应于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并有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单位。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财务部对本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现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四)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六款所说的结算起点为2000元,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结算起点,从其规定。 第六条 现金库存量,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准的库存限额。收入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不得坐支。 第七条 现金出纳在支付现金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根据已审核无误并已编号的会计凭证所列金额支付。 2、支付金额超过2000元的,必须有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3、在支付现金时,应有稽核或制票人员复核无误后,才能支付。 第八条 严禁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贪污现金或有价证券。 第九条 现金出纳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应逐笔逐日顺序记录,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条 每周五的下午,组织有关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 第十一条 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内,现金出纳应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送现金日报表。 第十二条 本单位拥有的有价证券,视同现金进行管理。 第三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本单位办理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津贴、奖金等的现金支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本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收付结算,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第十四条 银行出纳在支付款项时,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已编号的会计凭证所列金额进行支付。 第十五条 网上银行办理付款业务时,银行出纳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根据原始付款凭证,认真详细地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用途及所要支付的金额数; 2、每笔付款不得重复填写; 3、网上付款的复核人员或授权批准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对所付款项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用途及所要支付的金额,与原始付款凭证进行认真详细地复核无误后,方可批准支付; 4、如遇网络系统问题支付不出去时,应及时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手工支付凭证进行支付,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银行出纳以手工方式办理付款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根据原始付款凭证,认真详细地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用途及所要支付的金额数; 2、稽核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地核对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用途及所要支付的金额数,在核对无误后,方可加盖财务印鉴。 第十七条 银行出纳根据会计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分账户逐笔逐日顺序记录,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月末应及时从银行取回银行对账单,逐笔逐日与所记载的银行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在与银行对账后,对于未达账项必须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对账时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汇报,并负责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直到该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出租、出借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账号;妥善保管银行印鉴及空白银行票据。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款私存,不得贪污、挪用公款。 第二十条 其它货币资金按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档评论(0)

liuxing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