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讲义(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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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时期(前1066 —前771)――以德(礼)治国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和“出礼入刑”的礼法关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与礼刑关系 1.法制思想 “以德配天,明德 慎罚” 1?“德”:敬天、敬祖、保民;“德教”:“礼治” 2.明德慎罚 ③“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 2, “礼”“刑”关系(此 时期存在着“礼刑”对应 关系的表达。至战国以降, 随着法家的形成,而有 “儒法”对应的表达,并 不存在今人所谓的“礼 法”关系) (1)“ 礼” 1.抽象的精神原则 亲亲 “尊尊” 2.具体的礼仪形式 “五礼”:军;凶;嘉;宾; 吉 ③已具备法的性质 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 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 意志性和强制性 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 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 整作用 (2)“五刑” 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 (3) “礼”“刑”关 系 1?“出礼入刑” 违背礼,则刑罚。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 大夫”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二)西周时期主要民事法制内容 1.西周契约制度 (1)买卖契约:“质”、 “剂” 1?“质”长,买卖奴隶、 牛马; 2?“剂”短,买卖兵器、 珍异之物; 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都由官 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 )借贷契约:“傅 别” 1?“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 2?“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 文。 【例题?单选题】 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 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 ( )(2008/1/8 ) A.傅别 B.质剂C.券书D.书券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契约制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 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实际上“质”和“剂”是有区别的,“质”是买卖奴隶、牛马 所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适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 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西周婚姻、继承制度 (1)婚姻缔结的三大原 则 1 “一夫一妻” 某些男子可以有妾有婢 2 “同姓不婚” “男女冋姓,其生不蕃” “附远厚别” 3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否则即为“淫奔” (2)婚姻的“六礼”程 序 1纳米2问名3纳吉4纳征5请期6亲迎 (3 )婚姻关系的解除 1 “七出”(“七去”) 不顺父母、无(儿)子、淫、妒、恶疾、多言、 盗窃; 2 “三不去” 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4)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 立子以贵不 以长” 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 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 继承的主要是身份,土地,也包括财产。 (三)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1.西周的司法机关 (1)取咼裁判者 周天子 (2)中央 1大司寇 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 2小司寇 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 3专门的司法属吏 (3)基层 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 2.西周的诉讼制度 (1)狱讼 1民事案件称为“讼” 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 2刑事案件称为“狱” 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2)五听 判案时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面部表情、呼吸、听觉、眼睛与视觉判断其陈述真伪的 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 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 (3)三刺 一刺群臣、再刺官吏、 三刺国人 “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 法实践中的体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一)春秋时期(前 770 —前476)立法活动 公布成文法的活 动 1.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前 536年)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晋国赵鞅“铸刑鼎”(前 513 年)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新兴地主阶级的胜利,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传统,确定了法律公开的原则。 【例题?单选题】 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 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对此, 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 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2008/1/10 ) 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 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时期的立法活动。所谓“刑辟”就是刑法、刑律,“不为刑辟”就 是不公布成文刑法。 (二)战国时期李悝制《法经》 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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