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时期(前1066 —前771)――以德(礼)治国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和“出礼入刑”的礼法关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与礼刑关系
1.法制思想
“以德配天,明德 慎罚”
1?“德”:敬天、敬祖、保民;“德教”:“礼治”
2.明德慎罚
③“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
2, “礼”“刑”关系(此 时期存在着“礼刑”对应 关系的表达。至战国以降, 随着法家的形成,而有
“儒法”对应的表达,并 不存在今人所谓的“礼 法”关系)
(1)“ 礼”
1.抽象的精神原则
亲亲
“尊尊”
2.具体的礼仪形式
“五礼”:军;凶;嘉;宾; 吉
③已具备法的性质
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 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 意志性和强制性
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 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 整作用
(2)“五刑”
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
(3)
“礼”“刑”关
系
1?“出礼入刑”
违背礼,则刑罚。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 大夫”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二)西周时期主要民事法制内容
1.西周契约制度
(1)买卖契约:“质”、
“剂”
1?“质”长,买卖奴隶、 牛马;
2?“剂”短,买卖兵器、 珍异之物;
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都由官 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 )借贷契约:“傅 别”
1?“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
2?“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 文。
【例题?单选题】 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 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 ( )(2008/1/8 )
A.傅别 B.质剂C.券书D.书券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契约制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
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实际上“质”和“剂”是有区别的,“质”是买卖奴隶、牛马 所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适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 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西周婚姻、继承制度
(1)婚姻缔结的三大原 则
1 “一夫一妻”
某些男子可以有妾有婢
2 “同姓不婚”
“男女冋姓,其生不蕃”
“附远厚别”
3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否则即为“淫奔”
(2)婚姻的“六礼”程 序
1纳米2问名3纳吉4纳征5请期6亲迎
(3 )婚姻关系的解除
1 “七出”(“七去”)
不顺父母、无(儿)子、淫、妒、恶疾、多言、 盗窃;
2 “三不去”
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4)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 立子以贵不 以长”
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
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
继承的主要是身份,土地,也包括财产。
(三)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1.西周的司法机关
(1)取咼裁判者
周天子
(2)中央
1大司寇
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
2小司寇
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
3专门的司法属吏
(3)基层
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
2.西周的诉讼制度
(1)狱讼
1民事案件称为“讼”
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
2刑事案件称为“狱”
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2)五听
判案时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面部表情、呼吸、听觉、眼睛与视觉判断其陈述真伪的 五种方式,具体内容是: 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
(3)三刺
一刺群臣、再刺官吏、 三刺国人
“三刺”制度说明西周对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思想在司 法实践中的体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一)春秋时期(前 770 —前476)立法活动
公布成文法的活 动
1.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前 536年)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晋国赵鞅“铸刑鼎”(前
513 年)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新兴地主阶级的胜利,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传统,确定了法律公开的原则。
【例题?单选题】 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 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对此,
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
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2008/1/10 )
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 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时期的立法活动。所谓“刑辟”就是刑法、刑律,“不为刑辟”就 是不公布成文刑法。
(二)战国时期李悝制《法经》
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