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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2.综合执法机关(第16条) 只有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不能由综合执法 机关实施 第八章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7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如交警队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 行政机关的临时性机构: 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消协 红十字会 行业协会:律师协会 足协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 村委会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18条、19条) 第八章 适用: 一事不再罚 (处罚法第24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 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同一个违法行为”与“同一类多个违法行为”的区别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 (交通部 本规定自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同一违章行为已由一个 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作了处罚的,其他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不得 重复处罚。 (交通部一九九0年九月二十四日发布的《道路运输违章 处罚规定(试行)》废止。) 第八章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 (1998年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3 号发布 200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5 号公布修正) 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第19条 对当事人在同一运输过程中的同一个违 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八章 第20条 道路运政机构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时,应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改正或限 期改正。限期改正的,道路运政机构必要时可以暂 扣道路运输牌证,签发待理证,允许车辆继续营 运,并指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并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检查。 第八章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92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载质量百分之三 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 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第八章 《行政处罚法》第23条:“行政机关实 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 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八章 2. 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可以 “并处”,而行政机关进行了单处,在作出 一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处罚决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第八章 例:某年8月,某县政府为贯彻执行国家医药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整顿医药市场的通知》精神,组成了以县卫生 局为主的县整顿医药市场执法组,对全县医药市场进行全面 检查。8月12日,执法组在对康佳药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 只办理了药品零售的“两证一照”,而在未取得药品批发的 “两证一照”情况下,擅自将其购进的药品计209种批发销 售给其他药店,批发销售额达5万元,数额较大,确属无证 经营药品批发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由县卫 生局当日作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处罚如下: 第八章 (1)责令其立即停止药品批发业务, (2)没收封存仓库的批发药品, (3)罚款5000元。 9月3日,执法组在将没收封存的药品运回卫生局的同 时,又以行政处罚通知书认定的同一事实,适用同一条法律 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对药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处 罚。 康佳药店对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 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 第八章 《药品管理法》52条:未取得药品生产 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制剂许 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或者配制制剂 的,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停止配制制 剂,没收全部药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 款。 第八章 3.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 而由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管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不得同时 给与罚款处罚。 ――争议最大 ※ 坚持“一罚”:意味着视行政处罚的公正及被处罚人 的权利为处罚最高的价值追求; ※坚持“多罚”:意味着视行政管理秩序的维护为处罚 所追求的最高价值; ※ 对“后罚权”的限制:应充分考虑已受罚的事实,可 从轻或免予处罚;后罚不能与先罚使用相同种类的处罚。 第八章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第八章 处罚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复议和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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