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编号:
时间:
知识宝库34
页码:第 PAGE 3页 共 NUMPAGES 13页
第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1 页
(债务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
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债务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仅供参考。 (债务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李xx,男,xxxx年7月25日生,汉族,xx县xx镇山西庄村二组村民,住本村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陈xx,男,xxx年11月23日生,汉族,xx市xx区xx镇陈xxx村村民,住本村xx号。 被上诉人:陈xx,男,xxx年11月23日生,此后同上,系陈xx之子。 原审原告:xx前进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礼泉县阡东镇阡东村,法定代表人,魏伟,该公司董事长。 我和前进公司与陈xx、陈xx返还车辆纠纷一案,因不服xx区法院以(xxxx)咸渭民初字第00307号所作第6次民事判决书,故依法提出上诉。 我的上诉请求为:将原判第二条被告陈xx赔偿我车辆停运损失107250元改判为被告、陈xx、东xx赔偿我车辆停运损失每日325元(从xxxx年6月14日起算),案件受理费3915元,鉴定费1300元由被告承担。理由如下: 一、原判少反映了该院的一次判决和xx中院的一次裁定: 该案可谓创造了世界吉尼期纪录,此前该院共有5次判决,原判少反映了xxxx年2月8日所作(xxxx)咸渭民初字第00729号民事判决书;xx中院曾作出过五次发回重视裁定和一份判决书,而原判只反映了三次发回重审裁定,少反映了xxxx年8月所作发回重审裁定。而xx中院的第4次发回重审裁定明显违背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二、原审法院采信被告6份证据违法。 被告方所提供的2.3.4.5组证据为郭xx、闫xx、黄xx、郭xx的书面证言,这四位证人均未出庭作证,也未出具有正当理不能出庭的书面材料,原审予以采信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72条、73条之规定。而闫xx的证明内容为:xxxx年2月-3月东达公司扣压陕Axxxxx车在苏家寨停车场。这与本案又有何干? 被告方提供的证据6为我向陈xx出具的两张欠条及庭审笔录三份。其一,欠条不能作为扣车合法的证据;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之规定,证据共有8种,其中并无庭审笔录,原审法院将庭审笔录作为证据采信明显违法。 三、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原判认定: xxxx年6月13日,陈xx带人向李xx讨要曾向其所借59000元借款,后李xx让司机将陕xxxxx号车从停车场开出将车钥匙交给陈xx,后李xx与陈xx约定,如李xx在一月内不能偿还借款,车辆由陈xx处理。庭审中,陈xx称车辆在停放三个月后,其以八千元价格卖给收废品的。 上诉人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后到底后到何地,原判应当写清而未写清。同样事实,同样证据,该院在前五次判决中认定基本相同,但不知第6次认定为什么变化?将陈xx、陈xx的辩称写在认定事实之中,这更是错的离奇。 四、原审法院认识部分有误,适用法律部分错误,判决错误。 原审法院认为:李xx与陈xx因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李xx将车辆交给陈xx,约定李xx应在一月内偿还陈xx借款。如不能偿还车辆由陈xx处置。该约定符合质押的法律规定 陈xx在双方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应当与李xx协商处理或按照法律程序对质物进行主张权利,但却擅自将质物出卖。该行为必然对李xx造成损失,李xx作为该车实际所有人,请求被告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营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受各种客观因素较多,其营运收入具有不可确定性。依照公平原则并结合咸价鉴字(xxxx)008号《关于陕xxxxx号解放货车停运损失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的鉴定结论,陈xx按照车辆每日停运损失325万的60%,即每日195元,一次性赔偿李xx两年的车辆停运损失107250元(扣除每年90日车辆检修、保养等时间)为宜。故根据民法通则中的6条,物权法中的5条担保法第63条、71条等法律规定,判决陈xx返还车辆,若不能返还原物,赔偿我6万元;陈xx赔偿我车辆停运损失107250元 上诉人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其一,我没有,也不可能将车辆交给陈xx,并与其达成协议。所以,根本不存在质押问题。何况物权法第21条明确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合同。担保法第64条也明确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这就足以否定被告编造的所谓质押,原审法院本应认为其扣车行为属于侵权,但却错认为是质押。 其二,既认为我要求赔偿停运车辆停运损失依法应支持,就应按鉴定结论所确定的每日325元算止车辆返还之日,但却按60%计算两年且每年扣除90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