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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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1.民主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作出决定; 2.合法原则: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医院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3.科学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4.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则:对未获通过或有限定范围的重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具体内容有: 重大决策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医院中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调整、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3.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医院和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事项; 5.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招聘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事项; 6.由医院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奖惩、评优、评先事项; 7.推荐或确定出国考察、进修学习人选的事项: 8.提交医院职代会审议和表决的事项; 9.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决策,以及医院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0.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聘用;中层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 1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12.由医院推荐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3.医院基本建设规划、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的基建、安装项目; 14.大型仪器采购和应当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 15.涉及医院利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融资、担保项目; 16.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 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7.年度财务预算; 18.50万元以上的大单采购和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1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 19.固定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的清算。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式 根据所议“三重一大”事项,可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形式进行研究决定。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上述会议也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参加党委会议的对象为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等。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对象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参加院长办公会议的对象为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以上会议可由召集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在案并存档。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一)确定议题。首先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然后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二)征求意见。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议题提交部门应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和必要论证的基础上,书面提出具体的意见或方案。 (三)会前通知。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2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除外)。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四)充分讨论。讨论重大问题时,每个到会成员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五)逐项表决。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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