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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管道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煤层气管道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一、敷设管道、阀室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政策依据
神安管道工程xx段规划范围内工程建设用地、地面附着物补偿,参照《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为切实解决工程完工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临时占地地力恢复问题,参照鄂安沧管线补偿标准,给予“n+x”补偿:即对被占地农户进行实际补偿的同时,工程完工后一律每亩增加x季(小麦或玉米)补偿款用于农民群众的地力恢复。
二、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xx天然气有限公司(xx煤层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施工单位:xx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
(一)神安管道工程xx段的占地补偿工作在xx县神木-安平燃气管道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神安办)统一组织和协调。神安办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日常办事机构,设立账户,建立专账,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省、市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管道敷设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的拨付工作,负责督导各乡镇管道敷设完成进度。
(二)曲阳桥镇、南岗镇、新安镇、南牛乡都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村街参加的工作小组,作为本辖区工程占地、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负责落实临时占地安置补偿方案,协调本辖区内的占地及按时进场施工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用占地、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清点、核对工作,各类补偿费兑付及时、足额到位。
对施工期间影响浇灌、道路通行等事项提出方案,并予以解决,保证安置户需要。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安置农民生产生活,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县交通局负责对县、乡道路交叉施工方案的审核及施工进行全程监督。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电力、通信等部门是本系统、本行业所涉及工程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本行业迁建、恢复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沿线有关乡镇负责督促各村委会主动做好施工临时占地单位和村民的工作,按程序、规定兑付补偿款。
四、工作安排
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为xxxx年xx省应急供气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工程xx段建设占地测量、附着物测量清点及集中补偿工作的时间确定为xxxx年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一)划线、地上附着物清点
土地划线测量,附着物清点由县神安办编制统一安排,逐乡镇、逐村进行,并由参加各方予以核对、签字。参加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户共x个方面人员。
(二)签订协议
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已委托)对情况进行汇总,联合乡镇按照补偿标准进行核算,经各乡镇、村核对报县神安办审核、县政府批准。
以乡镇为单位与县神安办签署占地及补偿协议。
(三)兑付补偿
各乡镇研究确定资金兑付办法,对各村编制占地、附着物补偿,审核确定后,进行发放。补偿费发放情况报县神安办备案。
(四)其它事项
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田间路中断,形成边角地、飞地影响耕种、浇灌、收割等现象时,由乡、村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保证耕地的正常使用。
五、奖惩
(一)对工程占地、附着物补偿工作的奖罚办法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提前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对神木-安平燃气管道工程占地、补偿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由县神木-安平燃气管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甚至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的乡(镇)政府及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解决存在的遗留问题。
(三)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必须爱护、珍惜群众的土地和附着物,以保护群众利益为前提,依法行使职权。
六、工作要求
(一)稳妥推进工程占地及补偿工作。安排施工临时占地工作必须依法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周密细致做好农村、农民的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把握好四条: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工作放在第一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施工临时占地单位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统一标准。不准随意表态,不准乱开口子。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将工作方案和补偿政策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带头协调搞好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工作。各乡镇(村)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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