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保险行业 车险部职责.docx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保险行业 车险部职责 保险行业 车险部职责 车辆保险事业部部门职责 制定省分公司车险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竞争策略; 研究车险业务的风险及其特征,加强市场调研,制定并实施辖区内车险产品开发、营销、渠道、承保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和实务规章,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指导、监督所辖分支机构车险业务经营、渠道管理、承保政策、产品定价等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促进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确保车险保费、利润计划的完成; 加强对外公关展业和项目管理职能,积极开拓车险营销渠道,组织对政府采购、集团招标、行业统保等业务的业务拓展和营销规划,重点促进车险招标和4S店渠道业务的业务拓展和营销规划; 加强车险数据营销和客户资源管理,研究以汽车服务链为主线的产品创新,探索精细化的经营机制、营销策略、竞争策略、营销手段与服务体系,开展围绕特定客户群的精准营销、交叉营销和衍生服务开发等; 负责辖区内分散性业务和渠道业务,重点负责营销渠道建设,制定此类业务的运行规则,指导业务开展; 负责辖区车险产品线销售资源配置,推进风险选择,制定辖区内车险销售费用资源差异化配置的政策,指导辖区地市分公司根据上级公司资源差异化原则、政策制定差异化资源配置措施及落实办法,实现一流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 负责对超所辖区县支公司权限的车辆保险核保业务的审批,及时处理超直辖/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权限车险业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协调车险业务工作流程; 对下一级车险产品事业部进行考核和监督,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强化车险业务监控和数据分析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车险核算工作; 参与车险理赔政策的制定,提出改进车险理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再保方案制定、会谈、签订,以及履行结果监控;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扩展阅读:深圳保险行业车险业务规范近期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保险行业车险业务规范近期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201*年上半年深圳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维护深圳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车辆保险经营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保监发[201*]70号文)和深圳保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通知》(深保监发[201*]110号文)的要求,按照产险会员公司总经理峰会201*年第二次峰会的决定,经车险专业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保险机构自9月份开始,对201*年1月1日至201*年8月31日的保险经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向深圳保监局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中,各公司应当敢于面对和查找问题,不护短;敢于自觉按照要求据实报告存在的问题,不隐瞒;敢于下定决心积极进行整改,不攀比和不观望;对于9月1日以后发生的业务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各项规定执行。 二、关于费率标准及折扣问题 严格执行各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车险条款、费率。(一)交强险 1、新承保车辆的保险业务,按照交强险标准保费予以承保,无费率优惠。 2、续保车辆的保险业务 根据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费率浮动办法)的规定,自201*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按照费率浮动办法,如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费率可以浮动-10%;上两年度连续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可以浮动-20%;其它费率浮动根据费率浮动办法规定执行。 (二)商业险 1、严格按现行费率规章规定的费率承保,规范使用费率系数。 车险费率参照费率因子使用规则(详见附件);使用特殊条款的保险公司,以及电销业务,参照上述费率因子使用规则执行。 2、严禁违规套用车型及费率,特别是私车公挂(例如:编外车、法人车、员工车等)、非党政机关及事业团体车辆套用机关车费率、营业车套非营业车辆、大吨小标、特四套特二等违规承保行为。 3、严禁虚假批单退费;严禁使用协议扩展保险责任,赠送险种;严禁以非车险保单承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三、关于车损险新车购价的确定 以各总公司现有新车购价数据为参照标准,但必须包括车辆购税,新车购价的浮动比例参照以下规定: (一)新车不实行下浮; (二)2-8年(含8年)最高下浮15%; (三)8年以上及特异、稀有、古老、停产车型最高下浮25%。四、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 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1*)中车辆种类、使用性质的分类执行。 车型界定严格按照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所有人、使用性质、核定载客数及核定载质量等信息进行承保。各公司应当将行驶证复印件作为承保必备文件一并归档管理。 商业险保单必须与交强险载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保持一致。如使用性质与行驶证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费率标准。 (一)行驶证载明所有人为自然人(含企业法定代表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