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师生员工防治非典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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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北京大学师生员工防治 1、 自身感觉不适的就医 腋下温度在37.1 r以上,或有头痛、咳嗽、腹泻等症状者,请自行到 校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如病情较重、行动不便,可拨打电话 6275108 经校医院诊别后分为:需留观隔离者、需转院诊治者、非典疑似病人 三种情况。 需留观隔离者,要服从医护及有关人员的安排,待痊愈后方可解 除隔离。 需转院诊治者,由发热门诊派专用救护车、由医务人员和所在单 位(带现金或支票)陪同,立即转院。 非典疑似病人,由发热门诊医生立即上报海淀区疾病控制中心, 由该中心认定,并负责派专车送往指定医院。病人所在单位负责办理住院手续, 并尽力帮助解决病人的其他困难。 2、 与发热病人密切接触无症状者的隔离 与一般发热病人接触者,由所属单位负责送校医院指定的隔离区 接受隔离,待发热病人排除非典后,方可离开。 与非典疑似病人接触者,经海淀区疾病控制中心认定后,由校 医院安排,校车队负责用专车接送到指定的隔离观察地点。所在单位负责协助解 决其在隔离期间的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问题。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发现, 经隔离区医生同意后,由校车队负责接回。 3、 发热病人居住、工作区的消毒 一般待查发热病人的居住、工作区,由该区管理人员负责常规消 毒O -非典确诊及疑似病人的居住、工作区,由医务人员重点消毒。 北京大学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防控非典期间返校人员检疫、观察、隔离 的办法 一、 检疫对象 凡是从海外、外地回京回校人员,凡是在京回家后或从在京的其 他工作单位及社区返校的北大师生员工,都属于必须接受检疫的人员。 二、 观察、隔离办法 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者,经校医院检疫无异常,进行适当隔离; 有与一般发热或非典病人密切接触史者,由检疫医生按相关隔 离规定执行。 三、 工作程序 检疫对象返校前,首先与校内所属单位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联系, 确定返校和检疫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检疫室接受检疫; 各单位按指定时间,派工作人员到校医院检疫室协助进行检疫、 观察、隔离; 检疫对象须填写《防治非典健康状况调查表》,并主动配合检 疫工作,对检疫医生提出的问题如实陈述; 检疫结果一般分为:无异常隔离和就医隔离两种。隔离期一般为 12-14天。隔离期满,经隔离区主管医生批准,方可解除隔离。 解除隔离后,检疫对象持校医院检疫室开具的《解除隔离通知书》 回单位报到。 校医院检疫室设在48楼南平房,联系电话北京大学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防控非典期间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防止交叉感染,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学校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 步加强有关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校门管理: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有效证件指:学生证、工 作证、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由各单位提出申请,保卫部统一办理。无以上有效 证件者不得进入校园。 二、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凭门卡进出本人居住的宿舍楼,不得进出其他宿 舍楼。 三、公共场所管理:师生员工凭学生证、工作证进出教学楼、食堂(学四 食堂除外)、图书馆、办公楼、浴室等公共场所。无以上有效证件者不得入内。持 饭卡可进入学四食堂。 各院系停止非教学、科研接待活动;除必须外,一般活动不出校门。 四、学生离、返校管理:已经离京的外地学生和已经回家的北京学生,未 获通知不得返校。何时返校,由学校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由 院系通知学生。目前在校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北京学生不得回家。确需离 校的学生,须经各院系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贯彻执行。 北京大学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落实《关于在防控”非典期间进一步加强 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安排 、加强校门管理 由保卫部负责校门的验证工作。工作证的补发,由人事部负责。学生证的补发, 由有关主管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部等)分别负责。临时出入证的 核发由保卫部负责,有关部门负责申请办理。 临时出入证的申请办理: 教职工宿舍区教工、家属人员的证件,由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校内各单位所聘请、邀请人员的证件,由各单位分别申请办理; 物美超市、北新商店、邮局工作人员的证件,由总务部申请办理; 校内银行系统工作人员的证件,由财务部申请办理; 校内建筑工地人员的证件,由基建工程部申请办理。 以上各单位应认真核发申请证件,出现问题由申请单位承担责任。 补发、核发证件单位的集中办公时间为 2003年4月28、29、30日,其他时间需 预约。 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凭门卡进出本人宿舍楼,不得进出其他宿舍楼。各楼楼长具体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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