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内容来自版权合作机构,您在本站购买的阅读使用权仅限于您本人阅读使用,您不得/不能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后果本平台保留向您追偿索赔的权利!版权所有,后果自负!
- 2、本文档为正版电子图书,虚拟物品付费之后概不接收任何理由退款。
查看更多
—311—附录税务机关负责征收。1997年6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7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缴纳单位和个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