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一、航空器定义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一、航空器的定义
航空器,是指能够凭借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凭借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得任何支撑的器械(1967年国际民航组织修改确定的定义) 。
航空器既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直升飞机、飞艇、滑翔机和动力伞等,又包括轻于空气的气球 。
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
航空器为达到国家安全保障、行政管理的目的而专门使用的航空器为国家航空器。
军用航空器、警用航空器、海关用航空器一般为国家航空器;运送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他政府高级官员的专用航空器(专机)亦为国家航空器。
从 “南海撞机事件”看国家航空器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用于民用目的(为取酬而运载公众旅客、货物)的航空器为民用航空器。
《国家航空器法律问题研究》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二、我国航空器的国籍登记管理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标
一、航空器国籍及国籍登记的作用
《芝加哥公约》第三章规定了航空器国籍制度。第17条规定:“航空器具有其登记的国家的国籍。”
航空器国籍登记的作用:
1、确认重大动产权属变动
2、便于航空器飞行及航空器的主权管辖
无国籍登记不得飞行;
航空器受登记国保护和管辖
二、我国航空器的登记管理
1、航空器国籍登记是国际航空法的要求,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2、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
3、我国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机关为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4、依法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民用航空法》第7条和《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第5条)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登记国对其领域内本国航空器享有完全的管辖权
(二)登记国对其领域外本国航空器的权利
1、管辖权
2、管理权
3、保护权
(教材48页)
四、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服务商标
1、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它明确航空器应该遵守哪国法律并应当受到哪国保护。表现为民用航空器国籍的字母号码。须从国际电联分配给各国的无线电呼叫信号的国籍代码序列中选择,我国选的为“B” ;
2、登记标志为登记后登记国给定的数字、字母或他们的组合。是将此航空器与登记国彼航空器区别的标志。我国航空器登记标志基本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其与国籍标志间有一短划线“-”。
3、服务商标(航徽),即航空器的服务标志,它代表着航空器的承运人,即航空公司的服务商标。
上图中,B为国籍标志,2326为登记标志,
为东方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志。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二、民用航空器使用权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
1、航空器所有权是指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航空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航空器所有权是对人的关系而非对物的关系。权利主体是航空器所有人,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的人。
3、航空器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 ,自物权。
4、航空器所有权可因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拥有,也可因灭失、转让或赠与而消亡。
5、民用航空器所有权证书是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重要标志。(不是国际登记证书)
二、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
1、航空器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在一定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航空器进行占有、 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
2、航空器使用权是他物权,无处分权能。因航空器租赁业的兴旺而成为一项重要权力。
3、民用航空器使用权因附条件买卖、分期付款或租赁等方式而取得。亦因款项付清、条件解除或灭失而消失。
4、为维护持有人、租赁人利益,凡购买占有航空器者或因租赁超过6个月占有航空器者,须办理“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证书”。不占有时须注销。
三、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1、航空器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担保的航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以该航空器折价或从变卖该航空器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2、约定担保物权,标的是航空器,抵押人占有航空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3、民用航空器抵押权行使的方法:协议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拍卖抵押物取偿和以其他形式变卖抵押物取偿。
4、民用航空器抵押须办理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证书”,抵押结束后注销。
5、抵押的航空器,不经权利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的航空器,国籍登记或其他权利不得转移国外。
四、民用航空器的留置权
1、定义:航空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第七讲特殊员工群.pptx
- 第七讲行政程序制度.pptx
- 第七讲财务分析方法-比率分析.pptx
- 第七讲问卷调查法.pptx
- 第七部分税务稽查环节和应对.pptx
-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pptx
- 第七部分要点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知识.pptx
- 第三、四节预算定额.pptx
- 第七部分项目管理综合应用案例.pptx
- 第三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章(第四至七节).ppt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标的为小区绿化养护.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流产业融资协议借款合同5篇.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合同:物业与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议3篇.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员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合同3篇.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绿化维护合同:某物业公司与某住宅小区之间的物业绿化维护合同。.docx
- 做账实操-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分录.pdf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合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处置协议3篇.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与事故预防合同3篇.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协议3篇带眉脚.docx
- 二零二四年度物业管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篇.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