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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制度简介
;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一)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社团、
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
人员、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变更
1、登记
企业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随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副本 (4)法人代表身份证(5)开户银行许可证(地税在扣税的那个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6)提供地税出具的纳税代码 ;2、变更
用人单位的下列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
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用人单位改变名称、住所(地址)、所有制性质、
法人代表、地税登记号码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的,随带
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填报《单位信息变更表》
(盖章)。
(2)用人单位变更经办人、联系电话可以在网上单位信
息修改菜单中直接更改。; 3、注销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随带地税税务注销证明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人员减少及欠费清理。;(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确定与申报
1、申报
企业按社保年度每年一次,于5月份向社保经办机
构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上一自然年度的工
资总额平均数确定,并受社平工资60%至300%的包
底与封顶限制。;2、参保职工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发生变更当月20号
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人员新增
(2)人员减少
(3)人员续保
(4)险种变化
(5)户粮关系
(6)在职转退休
;3、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1)用人单位在社保办理新开户后,可以申请开通网上办事功能。经办人可以加入申报大厅QQ群:440239506、361980036、 263476057、247035838、336099378在群文件中下载申请承诺书,填写《奉化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办理申请表》和《奉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承诺书》,办理相关手读。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统申部门分配初始密码,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参保单位可在每月1日至20日期间,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 (2)参保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可从次月的首个工作日起,下载和查询上月缴费总额,参保单位可作存档保管。 (3)网上申报采取“准实时”联网方式,参保单位一旦发现申报不成功,应及时到服务窗口咨询并办理补报。;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打开IE8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48:6000
回车,进入奉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输入用户名(单位社保编码:如、密码(初始密码为地税代码:如D123526),登录申报系统。
输入操作员姓名、操作员电话后,单击新增并登录。;(四)社保费征缴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社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支付。
基本办法:“自行申报、五费合征、按月缴纳”。
社会保险费四舍五入 以“角”为计费单位。; 1、社会保险费征收所属时间
(1)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实行“当月参保,次月征收”的办法。(单位职工当月参保,当月扣费)
(2)社保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15号后),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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