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_0.doc

论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_0.doc

  1. 1、本文档共10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论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1、相关定义 1.1、()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合理开支概念 法规规定以及学者论述 中,也称为合理费用或者合理支出。合理开支并非专门的法律术语,知识产权侵 权损害赔偿中的合理开支目前也没有统一的定义。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合理开支,是指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活动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因其权利被他人侵犯,为查明侵权事实,搜集相关证据 材料以及为了制止侵权行为进行追诉,而支出的合理的并能得到法律确认的费用 1 。 1.2、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概念及其特点 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指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 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一般认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 正当竞争权等智力成果的侵害行为①。知识产权法相对于民法来讲,属于特殊法。民法 概括性地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或条件,知识产权法则更加具体规定了知识产权侵 权行为的表现形式。通过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各类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可以 看到这些法律一般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行为种类和具体表现形式。知识产权法对侵 权行为进行了列举式的描述,对侵权行为作了规范性的规定,构成了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的法定标准。现行知识产权法中,一般规定了相应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列举规定了侵 权行为及除外情况和限制条件,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定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时,要 注意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认定侵权事实的所有法律事实,避免片面地看问题。 (二)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特点 1、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是一种排他权,因此具有排他权的特点,即在绝对权遭到 侵犯或者将要遭到侵犯时,可制止侵害行为,并令侵害人赔偿损失。但是知识产权与其 他绝对权,如物权不一样,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造性的成果,不像有形物品, 它是不能实际占有的权利的客体,侵权人对它实施的侵害行为不会导致智力成果自身的 毁损或者灭失。所以,就”更容易被侵犯,而且,发现侵权也不那么容易,判断是否侵 权也是困难的。”②在探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特点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与物权做比较。 物权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区别,简单说,物权是说这个客体物品你不能拿走,而知识产权 是说这个客体信息你可以拿走,但是你不能用他来实现你自己的利益,而只能由权利人 来实现利益,这就是区别。 (1)一个是有形财产权,一个是无形财产权。物权被称为有形财产权,物权总是 与一个能够看得见的东西在一起,非常直观。而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因为作为客体 。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 侵权行为法》第30于一一311页. 。吉藤幸朔著,宋永林、魏启学译:《专利法概论》,专利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40页.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的智力成果本身是无形的,同时信息在同一时间里可以无处不在。 (2)一个要区分客体标的,一个不用区分客体标的。物权的客体是物,标的是物 上利益,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物权中客体和标的可以不加区分。而知识产权客体是 信息,标的是信息上的利益,知识产权中我们只关注标的,一般不去关注客体。因为信 息具有共享性,想独占信息本身是不可能的,只能依法独占信息上的利益。所以,知识 产权中客体与标的,就是信息本身和信息上的利益必须区别开来。 (3)物权是对生活事实的直观确认,从一开始就是典型的私权,而知识产权是从 特权发展而来的私权。从它们的历史渊源来看,物权非常直观,如杯子在一个人手中, 别人就不能把它拿走。而知识产权是从特权发展而来,不管专利法、商标法还是版权法, 当时的皇家、国王是个别将这类权利授予少部分人,实际上是赋予少数人一种垄断地位。 (4)有关占有的制度在物权中极其重要,在知识产权法中没有地位。占有制度在 物权当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权利的外观,占有在物权中受到严格的保护。而在 知识产权法当中,占有则一点地位也没有,不仅因为信息作为客体无法被占有,更重要 的是信息本身具有共享性不应该被独占,因此不适用任何有关占有的制度。 (5)物权和知识产权当中的权利转移不一样。物权中权利的转移,必然要求客体 一起转移,因为要保证权利跟客体一致。而知识产权的权利转移,却没有可以看得到的 东西转移,只有权利在转移。 (6)物权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表现有明显区别。侵害物权表现为对物的某种侵 害,要么是抢夺,要么是损坏。而侵害知识产权却不一定表现为对信息的侵害。知识产 权的侵害非常抽象,跟物权的侵害不一样,物权总与特定的有形物联系在一起,只要看 到物被侵害就可以断定其上的物权被侵害了,而知识产权则不然。 2、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特点 (l)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是否存在需要证明。如上分析,在判断是否侵权方面, 对于普通物权来说,其权利外观是非常明显的,如动产则以占有作为权利外观,而不动 产则以登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eunk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