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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 个人转让住房交易中的税种;营业税; 营业税; 相关税收政策
1、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3、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4、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免税
;非普通住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
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1、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 2、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
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非普通住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157号
1、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免税
;非普通住房;思考:
如何规避持证不到5年的营业税?风险何在?; 5年:是从取得产权证之日或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
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 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将通过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 普通住房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进行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三种情况:
●继承。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遗产处分。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其他(包括离婚、赡养、直系亲属赠与等)。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城建税; 印花税;相关政策: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印花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级数;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环境转让原自用住房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免征;满3年不满5年减半征收;不满3年按规定征。
2、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3、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无偿赠与免税。
-继承免税
-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义务人
-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5、从2008年11月1日起,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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