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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一、概论
(一)概念
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 计税方法和征收方式具有多样性。
3. 纳税环节具有征税环节单一,税负可以转嫁。
4. 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例题】从概念上看,我国的消费税属于( )。
A.一般消费税 B.特别消费税
C.总量消费税 D. 收入消费税
答案:B
;(三)发展历程
1950年1月,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只限于电影戏剧及娱乐、舞厅、冷食、旅馆等消费行为)。
1953年修订税制时将其取消。
1988年开征筵席税,主要目的在于限制高消费行为。
1989年针对当时流通领域出现的彩电和小轿车等商品供不应求的矛盾,为了调节消费,在全国范围内对彩电和小轿车的生产和进口开征了消费税。
;1992年取消了对彩电征收的特别消费税。
1993年12月13日,国条际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006年,为了改善消费税的调节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06年4月1日起,又对消费税和税目、税率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7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四)实施情况
有的国家将消费税等同于一般的销售税,课税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消费品,如日本、印度的消费税;
有的国家课税范围比较广泛。美国消费税分为39个子母。
有的国家则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中国实行的消费税就属这种。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含义: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
1.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1.金银首饰由原先的生产环节更改为在销售环节征收,纳税人由生产厂家变更为销售单位;税率由10%变更为5%。
2.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3.有包装物,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4.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其他应征消费税的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5.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由携带入境者缴纳。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受托方代垫原料和主要材料,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
B.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
D.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
【答案】:B
;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 税??目;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例题】某珠宝首饰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自产的金戒指取得含税收入89550元,销售金项链取得含税收入57380元;向某营销调查事务所销售金手镯取得不含税收入23718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元。
A.1185.9 B.3638.04 C.6279.06 D.7464.96
【答案】D
【解析】金戒指、金项链和金手镯属于金银首饰征收范围,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89550+57380)÷(1+17%)×5%+23718×5%=7464.96(元)
;五、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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