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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在线整理
第一讲 因数与倍数
1.使学生掌握找一个数的因数,倍数的方法;
2.探索并理解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的含义,会在集合图中分别表示两个数的因数和它们的公因数。会用列举法和短除法找到100以内两个数的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
3.在操作活动中理解两个数的公倍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意义,会找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用集合图表示。
1.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能及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会找一个数的因数和倍数。
2.学会巧用最大公因数法、最小公倍数解决问题。
甲班有42名学生,乙班有48名学生,现在要把这两个班的学生平均分成若干个小组,并且使每个小组都是同一个班的学生,且各组人数相同
甲班有42名学生,乙班有48名学生,现在要把这两个班的学生平均分成若干个小组,并且使每个小组都是同一个班的学生,且各组人数相同。每个小组最多有多少名学生?
一、因数与倍数的关系
1、倍数与因数的意义:如果a×b=c(a,b,c都是不为0的自然数),那么a和b就是c的因数,c就是a和b的倍数。
注意:
倍数与因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不能单独存在。只能说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不能说是谁是因数,谁是倍数。
倍数因数只考虑正数。小数、分数等不讨论倍数、因数的问题。
2、关于倍数因数的一些概念性问题
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他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他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1是任一自然数(0除外)的因数。也是任一自然数(0除外)的最小因数。
一个数的因数最少有1个,这个数是1。除1以外的任何整数至少有两个因数(0除外)。
一个数的因数都小于等于他本身,一个数的倍数都大于等于他本身。
一个数的最小倍数=一个数的最大因数=这个数
3、公倍数与公因数:如6和8 的公因数有:1、2;6和8 的公倍数有48、96……。
二、2,3,5的倍数的特征
1、 2、3、5的倍数特征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例如:202、480、304,都能被2整除。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例如:5、30、405都能被5整除。
一个数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例如:12、108、204都能被3整除。
个位上是0的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例如:80、20、70、130等。
个位上是0且各位数字的和是3的倍数,那么这个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3和5的倍数。例如:120、90等。
2、自然数按能否被2 整除的特征可分为奇数和偶数。也就是说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因此在自然数中,除了奇数就是偶数)
注意: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偶数
奇数+奇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奇数×奇数=奇数
奇数-奇数=偶数 无论多少个偶数相加都是偶数
偶数个奇数相加是偶数 奇数个奇数相加是奇数
3、一些特殊数的倍数的特征
一个数各位数上的和能被9整除,这个数就是9的倍数。
但是,能被3整除的数不一定能被9整除;能被9整除的数一定能被3整除。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4整除,这个数就是4的倍数。例如:16、404、1256都是4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25整除,这个数就是25的倍数。例如:50、325、500、1675都是25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三位数能被8(或125)整除,这个数就是8(或125)的倍数。例如:1168、4600、5000、12344都如果a和b都是c的倍数,那么a-b和a+b一定也是c的倍数
如果a是c的倍数,那么a乘以一个数(0除外)后的积也是c的倍数
三、质数和合数
1、质数和合数的相关定义
质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合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自然数除了1外,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如果把自然数按其因数的个数的不同分类,可分为质数(两个因数)、合数(大于两个因数)和1(1个因数)。
100百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共25个。
质数×质数=合数 合数×合数=合数 质数×合数=合数
2、分解质因数(分步相乘法、短除法)
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分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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