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总结表格版.docx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总结表格版.docx

  1.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一章 总论 1.法本质   总结: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体现。通过统治阶级国家制定或承认,才干形成法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是社会客观需要反映。   (3)法体现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主线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朴相加。   (4)法体现不是普通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法特性   (1)法是通过国家制定或者承认才得以形成规范,具备“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效力,具备“强制性”。   (3)法是拟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权利和义务行为规范,具备“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来分派利益,从而影响人们动机和行为,具备“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合用规范,具备“规范性”。   (6)法具备明确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她人—定行为法律后果,具备“可预测性”。 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特定主体 机构、组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队 国家 内容 权利 任何一方权利都必要有另一方义务存在,没有无义务权利,也没有无权利义务。 义务 积极、悲观 客体 物 自然物、人造物、普通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行为(保管行为) ④完毕一定工作行为(承包人完毕建设项目) 人身 重要指人体器官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 内容 体现 原则 法律事件 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意志为转移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 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以人意志为转移 积极行为与悲观行为 意思表达行为与非表达行为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为非表达行为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遗嘱、行政命令为单方行为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票据行为 表三、法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 宪法 全国人大 国家主线大法,具备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其她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关于问题作出规范性决策或者决定,与法律具备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市(1+3)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备同等效力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性法规:地方司法根据之一;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增) 效 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 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公约也属于法形式 表四、法分类 划分原则 法分类 依照法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依照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主线太普通) 主线法和普通法 依照法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 实体法和程序法 依照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效力划分(小三长特别普通) 普通法和特别法 依照法主体、调节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 国际法和国内法 依照法律运用目划分(目是为了开公司) 公法和私法 表五、经济仲裁 (民告民找仲裁,找法院)  (一)平等主体间:仲裁、民事诉讼   非平等主体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平等主体经济纠纷:   1.或裁或审原则。   2.有效仲裁合同可排除人民法院管辖权。   法院行使管辖权情形:   (1)没有仲裁合同   (2)仲裁合同无效   (3)当事人放弃仲裁合同 合用范畴 合用 “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合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 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从属关系 ,(无地区管辖和级别管辖) 仲裁合同 形式 必要书面!(可事前可事后) 效力 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 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初次开庭“前”提出, (3)一方祈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祈求法院作出裁定,由“法院”裁定 (4)双方订立有效仲裁合同,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合同,另一方在初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合同,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合同无效除外;另一方在初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合同,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裁决 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

文档评论(0)

181****85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