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国际货物运输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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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二)国际货物运输的特征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概念及种类 ;(二)海运的方式;(三) 海运合同形式;第二节 提单运输; 提单具有如下的法律性质 (1)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 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已装船的收据 (3)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某年5月,日本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从B公司购买了橙子36000箱。货物由某国C公司的所属船舶“德尔塔”从美国某港运往日本。8月10日,货物装船后,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8月20日,“德尔塔”抵达日本港口,卸货时发现少560箱,价值7800美元。A公司要求C公司予以赔偿。C公司则称,此次航程并未停靠其他港口,航行过程中一切情况正常,货物短缺不可能发生在运载期间,很可能是在装货港未能装足货物。 问:C公司应否赔偿A公司的损失?;二、提单的内容;三、提单的分类;1.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案例;3.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空白提单;4.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5.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案例: 我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于2002年10月20日签订了购买五百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3年的2月1日至2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的船舶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使装货到2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接受B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依提单上载明的装船日期预计船舶将于3月10日到达目的港,收货人已安排好了一切接货的工作。;但该轮却于3月25日到达目的港。这时正赶上化肥的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化肥时的价格大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收货人已为接货做好了运输工具和仓库的安排,化肥的延迟到岗也造成了收货人在这方面的损失。 问:承运人对收货人的损失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四、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 一、海运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托运人”是指: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二、承运人;1.适航;案例: 某轮装运一批货物从美国出发开往日本,在由拖船带动下离开码头时,碰撞了混凝土码头,以致船壳出现裂缝。发生碰撞时,船上还有两根缆绳仍系在码头的系绳处。碰撞后,船长未对该船进行检验。在船舶航行途中,海水经由裂缝渗进船舱,损及货物。显然,碰撞造成了船舶的不适航。货方认为承运人应对因船舶不适航造成的货物损坏负赔偿责任。承运人则认为,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都是适航的,船舶的不适航是在航程中发生的,依海牙规则的规定,对由于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者不履行职责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本案船舶离开码头既为航程开始,碰撞发生后未对船舶进行检修是船舶管理上的疏忽,而非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未恪尽职守使船舶适航,因此,承运人可以依管理船舶过失免责的规定免除其责任。 请问: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是否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航程中均应尽到使船舶适航的责任?本案中承运人是否承担责任?;案例;2. 承运人的义务-管货;甲国A公司从乙国B公司购买了一套设备,分别装于58只木箱中,委托C公司用海轮运回.船长在货物装船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船到甲国港口后,卸货前发现部分设备的包装木箱损害严重.经收货人和承运人在货舱内对货物进行清点,发现共有18箱设备因为倾斜,移位撞击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收货人认为,货物损坏的原因是承运人的配载不当,因此,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的损失;而承运人则认为货物损坏的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而且船舶在航运中又遇到了恶劣的气候,因此,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查阅航海日记,了解到该船在航行中确实遇到了8级风浪. [问题] C公司是否应该赔偿A公司的损失;3.承运人的义务-不合理绕航;不合理绕航的法律后果;案 例;4.承运人的义务-合理速遣;《海商法》第50条: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 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未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5.承运人的义务—交货;(二)承运人的责任;2.免责事由 《海牙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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