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精心整理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
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条例》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6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
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
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
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
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
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
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
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精心整理
市发展改革、 财政、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 园林绿化、 滇池管理、 水务、节约用水、
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
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
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 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
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
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
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
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
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
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
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
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
标。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 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
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精心整理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
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
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
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
标要求, 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
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