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96.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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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的定义 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本办法涉及的主要相关责任方 用人单位(责任主体、被监管对象) 劳动者(被保护对象) 安监部门(现场监管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资质监管部门) 职业健康监察机构(职业健康中介服务、被监管对象); 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种类 ;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人; 劳动岗位包括: 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驾驶\电工\高处… ;在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 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变; 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置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 1、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在批准的项目范围内、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3、保证职业健康检查过程和结论合法、客观、真实; 4、出具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5、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个体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 对该单位本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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