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9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概念 2、从法治内部运行的过程来讲,法律监督在法律调整的各个阶段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对于法的创制,法律监督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高度统一的有力保证。 (2)对于法律的实施,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关系的建立、法律问题的处理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3)对于法律的实现,通过法律监督,可以使某些遇到阻碍而未能实现的法律关系及相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得以实现。 第二节 法律监督的构成和分类 一、法律监督的构成 法律监督的构成是指实现法律监督所必须具备的因素。 (一)法律监督的主体 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施监督。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二)法律监督的客体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指监督谁或者谁被监督。 第二节 法律监督的构成和分类 (三)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与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特定情况下还对其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如《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四)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 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是指监督主体监视、察看、约束、制约、控制、检查和督促客体的权力与权利。 (五)法律监督的规则 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两部分。 第二节 法律监督的构成和分类 二、法律监督的分类 (一)国家性的监督和非国家性的监督 国家性的监督主体是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非国家性监督也称社会监督,监督的主体是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 (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所谓内部监督,一般是在系统内部,设有一个或几个专司监督的子系统,对其他子系统进行监督。 外部监督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分别属于不同的系统,甚至监督主体同时是监督客体,监督客体同时是监督主体。 (三)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体系 一、国家监督 1、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 (1)对法的制定活动的监督。 (2)对法律实施活动的监督。 2、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就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1)层级监督。 (2)监察监督。 (3)审计监督。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体系 3、审判监督 这里的审判监督指的是以审判机关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监督。 4、检察监督 检察监督是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监督。 (1)法纪监督。 (2)立案监督。 (3)侦查监督。 (4)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5)对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体系 二、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社会力量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所进行的监督。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1)政治上的监督。 (2)组织监督。 (3)党纪监督。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体系 2、人民政协的监督。 3、各民主党派的监督。 4、社会团体的监督。 5、新闻舆论的监督。 6、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思考题 1、试论法律监督的意义。 2、为什么说法律监督的客体能够反映国家法治建设的水平? 3、法律监督有哪些分类? 4、如何正确处理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第四编 法律方法 第十七章 法律方法与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律方法概说 第二节 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律方法概说 一、何谓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指的是人们在对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具体事案进行法律上的认识、形成法律上的判断或作出法律上的决定时所运用的方法。 二、法律方法与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与法律方法的这种如影随形的关系,使得一系列问题被纳入法律学方法论考察的视野,成为现代法学方法论研究的纵深课题。 第二节 法的渊源 一、法的效力 (一)何谓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Validity of Law),又称法律效力,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范畴,通常具有广、狭两义。 要理解法的效力概念,必须理解其所含有的以下三方面的要素: 1、法的效力的载体。 2、法的效力的本原。 3、法的效力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法的渊源 一、法的效力 (二)法的效力层次 法的效力层次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 (1)维护宪法的权威。 (2)指引和限制立法权。 (3)限制和指引司法权和行政权。 (4)提高法律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维护法律内部秩序的和谐。 影响法的效力层次的因素具有多样性,导致法的效力规则也具有多样性。除了上述一般规则外,还有其他特殊规则。常见的特殊规则有如下几种: 第二节 法的渊源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后法优于前法,又称“新法优于旧法”。 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三)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作为一种作用力,不仅凝固于法的载体,还存留于人的意识。 1、法的时间效力范围 (1)法的生效。 (2)法的失效。 (3)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第二节 法的渊源 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1)全国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2)地区性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完整版课件全套ppt教程(必威体育精装版).ppt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完整版课件.ppt
- 法理学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教程.ppt
- 法社会学新阶完整ppt课件全套教学教程.ppt
- 工程经济学完整版课件全套教程.ppt
- 公司法学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教程.ppt
- 2010-2023历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浙江省台州卷)化学(带解析).docx
- 2010-2023历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广西南宁卷)化学(带解析).docx
- 2024年中国螺丝成型机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牛胶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钽材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不锈钢清洗车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分类垃圾箱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水气电磁阀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24年中国绿藻片市场调查研究报告.docx
- 2010-2023历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青海西宁卷)数学(带解析).docx
- 2010-2023历年福建厦门高一下学期质量检测地理卷.docx
- 2010-2023历年初中数学单元提优测试卷公式法(带解析).docx
- 2010-2023历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山东德州卷)化学(带解析).docx
- 2010-2023历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四川省泸州卷)化学(带解析).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