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主要内容;什么是质量?;主要由以下五个层次组成:
(一)法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二)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四)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国家机关在???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广泛。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
(五)技术标准:是指为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满足标准化要求,国家和水利行业制定的一系列工程技术规范、操作工艺规程、验收标准、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
水利行业全面系统、具有水利特色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是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项目法人责任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技术和能力的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制度。;水利工程强制招标范围:; ☆可不招标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
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项目
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强制监理范围:;监理的主要工作:;合同的作用:;应用标准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明确了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27;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事故;案例: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2021/4/7;2021/4/7;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质量监督制度 ;责任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责: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
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并结合本
地区实际,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三、质量监督制度 ;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 4、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5、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6、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作,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1、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