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与领队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范本.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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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导游人员与领队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了解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领队证的管理; 熟悉导游人员概念、导游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领队人员概念、申请领队证的条件和程序; 掌握导游人员的分类、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导游证管理制度、导游人员的权利、导游积分管理制度、领队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一、概念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把握三层含义: 依法取得导游证; 接受旅行社委派; 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 二、分类 1、按业务范围分类 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由组团旅行社委派、代表组团旅行社、配合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实施接待计划; 地方陪同导游人员: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旅行社、提供安排旅游活动、讲解、翻译等服务。;2、按使用的语言分类 外语导游员和中文导游员 3、按职业性质划分 专职导游:以“导游工作”为主要职业; 兼职导游: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 4、按技术等级划分 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第二节 导游人员准入制度 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1、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含义 概念:是指经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标志着获证人员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资格证明。;2、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考资格和条件 国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学历要求: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 身体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综合能力要求:具有适用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 表达能力。;3、导游员资格证书的编号规则 第一部分:“ DZG ”3个大写字母组成,标示导游员资格证书; 第二部分:4个阿拉伯数字组成,标示获证人员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年份; 第三部分:2~3个大写字母组成,标示获证人员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所在的省份,为地区识别码; 第四部分:用1位阿拉伯数字来标示获证人员报考的语种; 第五部分:由从0001~9999的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标示资格证书的序号。;4、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 管理部门: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旅游局):制定政策、标准,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或旅游委员会:组织、实施。 原则: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 期限:经考试合格的,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在考试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颁发; 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 ;二、导游证管理制度 1、含义 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注册,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法定证件。 《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作用:维护旅游声誉; 保证导游服务质量; 便于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 2、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 参加导游员资格考试合格; 依法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 在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持有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 参加岗前培训考核; 3、申请领取导游证的程序(见书45页) 4、导游证的编号和版式(见书45页) 初级导游证为灰色,中级导游证为粉米色,高级导游证为淡黄色,特级导游证为金黄色。;5、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被吊销过导游证的; 三、“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的关系 1、联系 “导游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 ;2、区别 两证的性质不同; 两证领取程序不同; 两证作用不同; 两证期限不同; ;第三节 导游员的权利义务 一、导游权利 (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享有履行职务权 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的行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 在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② 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 ③ 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④ 必须报告旅行社. ;(3)享有获得救济权 救济权包括: ① 投诉权; ② 申请行政复议权; ③ 诉讼权. (4)导游人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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