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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介词
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词类,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带有动词性质的痕迹。例如:“通过”。(1)游行队伍通过了天安门。(2)通过学习文件,我对“三个代表”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介词能带宾语,但是不能单独进入句子结构,更不能充当谓语。它同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介宾结构,用在动词或主谓结构的前面作状语,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作补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工具、方式、原因、目的、对象等。
总的来看,介词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在古今汉语中是基本相同的,不过,古代汉语介词结构还是有自己的一些语法特点。
1.古代汉语介词宾语同现代汉语一样通常放在介词的后边,但是少数介词,主要是“以”的宾语因为表达的需要而放在介词的前边。例如:
(1)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左传·僖公四年》
(2)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 《史记·项羽东纪》
例(1)是“以方城为城,以汉水为池”的意思;例(2)是“以一当十”的意思。
还有一些代词与介词组合的固定结构,如“是以”、“所以”、“所从”“所自”、“所由”、“所与”等 ,也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
2.现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是不能省略的,古代汉语中“以、为、与、从”等介词的宾语有时可以省略,“于”的宾语不能。例如: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 《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3. 在语法功能上,古代汉语由“因、为、与、从”等组成的介词结构一般作状语,与现代汉语相同,但“于”字介宾结构除了表示对于、关于的意义要作状语以外,其余(如表处所、时间)则多作补语;而“以”字在介宾结构中表工具,方式的既可作状语,也可作补语。这些方面,现代汉语一般是用状语来表达。此外,现代汉语 的介宾结构还可以作定语(与群众的联系),古代汉语则不能。例如: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髪 《荀子·劝学》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同上)
我们认为介词的范围应该从严,只有动作意义已经虚化,不单独作谓语,或者作谓语时同作介词时意义又明显区别的词才能算作介词。因此,古代汉语介词只有“于(於,乎)、以、因、由、为、自、从、与、及”等十几个。
下面对“于(於,乎),以、因、为、与”等较复杂而特殊的用法做一些介绍。
一、于(於,乎)
“于”和“於”原来都是动词。二字上古读音不同,但作为介词用法相同,其差别主要在于不同历史时期和作者用字不同:甲骨文中只用“于”不用“於”,先秦一些古籍如《左传》、《荀子》等“于”、“於”并用,战国以后古书则多写作“於”。汉字简化后,“於”又简化为“于”。
“乎”字的上古音与“于”相近,除常作为语气词外,还常作介词用,用法基本和“于”一致。 “于”的用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处所和时间。例如: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越王句践棲於会稽之上。 《国语·句践灭吴》
这 种表示处所和时间的“于”,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在”、“到”、“从”等。除“乎”字外,现代汉语书面语还一直沿用,如“写于北京”、“成立于一九四九年”。但在古代汉语里,表示处所的“于”字有时可以不出现,该处所名词直接用在谓语动词或动宾词组之后作补语,这体现了古今汉语的差别。例如:
吾闻秦军围趙王钜鹿。 《史记·项羽本纪》
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 《史记·西门豹治邺》
两句应为“于钜鹿”“于河中”
第二种用法是介绍涉及的对象。例如:
先民有言:“询于刍荛。”言博问也。 《荀子·大略》
刍荛(打柴的人)是询问的对象。
这种用法除“乎”字外,也常见于现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如“献身于革命事业”、“有利于各国人民”。
第三种用法是表示比较。例如:
青,取之於蓝而青於蓝;冰,水为之而寒於水。 《荀子·劝学》
这 种表示比较的用法在古书中一般只用“於”和“乎”,很少用“于”。由于表示比较,一般只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它的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但在句中的位置不一样,“比”和它的宾语要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前面作状语。“寒於水”,如果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比水寒”。“於”的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书面语言中有时 也使用,例如:“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第四种用法是表示被动。(见被动表示法一节)
二、以
“以”字原是动词,义同“用”,虚化为介词。介词“以”的用法最常见的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或“拿”。“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例如:
寿毕,请以剑舞。 《史记·项羽本纪》
蛇出於其下,以肱击之。 《左传·鞍之战》
“以剑”“以肱”均表示动作的工具或凭借。
第二种用法是表示凭着某种资格、身份或地位。例如: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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