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概论第八章 交易保障--电子商务法规.ppt

电子商务概论第八章 交易保障--电子商务法规.ppt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实例说明确:任何时间、任何时间都能创造市场机会 满足个性化消费、提高消费都满意度 实例说明确:任何时间、任何时间都能创造市场机会 满足个性化消费、提高消费都满意度 实例说明确:任何时间、任何时间都能创造市场机会 满足个性化消费、提高消费都满意度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电子商务法概述 电子商务法 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05年4月1日,《电子签名法》开始实施,使我国信息化告别了过去无法可依的历史。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电子商务法概述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1)技术性 运用公共场所公开密钥体系生成的数字签名,规定为安全的电子签名。这样就将有关公开密钥的技术规范转化成了法律要求。 2)安全性 电子商务法通过对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进行规定(例如工商登记),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计算机犯罪。 3)开放性 4)复合性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电子商务法概述 1.网上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 2.电子合同问题 3.电子商务中的物流问题 4.网上支付问题 5.网上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 6.电子签名问题 特殊问题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相关的电子商务法 电子签名法 1.签名的作用 (1)确定一个人的身份; (2)肯定是该人自己的签字; (3)使该人与文件内容发生关系。 2.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的区别 (1)电子签名一般是通过在线签署的 (2)电子签名本身是一种数据 (3)一个人可能同时拥有多个电子签名 (4)电子签名则有可能被遗忘。 (5)电子签名一般需要计算机系统进行鉴别。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相关的电子商务法 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是以规范作为电子商务(也包括电子政务)信息载体的数据电文和当事人在数据电文上以电子数据形式“签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已经2004年3月24日在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法共5章37条,包括:总则、数据电文、电子签名、法律责任、附则。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于1999年7月制定的《统一电子交易法》(UETC)对合同和电子方式定义为: “合同”系指当事人根据本法案和其他适用法订立的协议所产生的全部法律义务。 “电子方式”系指采用电学、数字、磁、无线、光学、电磁或相关手段的技术。 电子商务合同法 相关的电子商务法 1999年3月我国颁布了新的《合同法》。《合同法》在合同形式方面吸收了数据电文形式,并将之视为书面合同。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部采纳电子合同形式的合同法。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某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某木制品加 工厂也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1999年3月5日上午,某 实业有限公司给某木制品加工厂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 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 (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 (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某实业有限公司; (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 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 附了样图。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某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 子邮件回复某实业有限公司,对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全部 认可。为对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某木制品加工 厂还专门派人到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 署任何书面文件。 1999年3月11日,某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某实业有 限公司。由于某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 买了另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 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某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某木制品加工厂去 人确认、3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4月15日法院判决某木制品加工厂胜诉。 电子商务合同法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相关的电子商务法 域名法律保护 域名(Domain Name),就是用人性化的名字表示主机地址,这比用数字式的IP地址表示主机地址更容易记忆。 域名的特性: 第一,标识性。 第二,惟一性。 第三,排他性 第一,域名是一种资源,能够给注册人带来利益。 第二,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第三,“域名抢注”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禁止? 第8章 电子商务法律 1997年5月,苏州易龙电子有限公司在电视机、半导体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雅虎”商标。国家商标局经过初步认定后,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公告。美国雅虎公司在异议期间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该公司称“雅虎”是美国著名网站“YAHOO”(www.yahoo.com)的英文发音所独

文档评论(0)

玄烨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