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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一)
一、质量管理组织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3.1.1院长是本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质量相关委员会人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依据本院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能与管理流程。
3.1.1.1
院长是本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C】
1.院长负责确定本院质量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各相关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等)的职责,实行质量改进与患者安全管理问责制,有确保有效的沟通机制。
2.院长负责确定与实施全院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以及监控指标。(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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