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际税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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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第八章国际税收International taxation一、国际税收的内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各自行使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广义的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相互间基于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所得税、财产税、关税以及商品税等等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狭义的国际税收主要是指由于对跨国所得征收所得税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收的特点1.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2.国家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强制课征的,而国际税收凭借的是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国际税收协定、公约及惯例。3.国际税收没有独立的纳税人,没有独立的课税对象,没有独立的税种。二、税收管辖权及其交叉或冲突(一)税收管辖权 1 概念:税收管辖权是国家在征税方面所拥有的权力。 2 确立原则: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地域税收管辖权(1)居民税收管辖权(2)公民税收管辖权(二)两类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含义 1.地域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课税,而不论这收入归谁所有。 2.居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本国居民课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何处。 3.公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本国公民课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何处。(三)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1 含义:由于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不完全相同,致使税收管辖权出现交叉,称为税收管辖权冲突。 2 税收管辖权冲突类型 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不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导致国际重复征税1 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1)各国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不同;(2)各国收入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不同。2 不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冲突;(2)公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冲突;(3)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冲突;三、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国际重复征税 (一)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同时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收。 (二)特征: 1.征税主体的非同一性; 2.纳税主体的同一性; 3.纳税客体的同一性;4.课税期间的同一性; 5.涉及的税种的相同或相似性。(三)消极影响对跨国纳税人有失公平阻碍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 (一)协调途径 1.限定各国只行使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并统一判定标准。 2.限定各国只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并统一判定标准。 3.允许各国同时行使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收管辖权,并在此基础上,承认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其它税收管辖权从属行使。(二)具体的减除方法1.扣除法: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居住国所得非居住国所得已纳非居住国税额居住国税率= +-× 2.低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收。 3.免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在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有两种做法: (1)全额免税法: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这种做法是一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对本国居民国外所得的征税权力,它是运用往往与国家需要采取某些特殊的经济政策有关。 (2)累进免税法:【举例说明】 我国某企业一年内取得应税所得15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8万元,来自国外的所得7万元。我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考虑税收优惠) 应税所得<3万元: 税率18%; 3万元——10万元: 税率27%; 应税所得>10万元: 税率33%; 该居民在我国应纳所得税为多少? (1)如果我国采用全额免税法, 应纳所得税= 8×27% = 2.16(万元) (2)如果我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应纳所得税=15×33%×8/15 = 2.64(万元) 由上例可以看出: 实行累进免税法,纳税人的税负要高于实行全额免税的税负,反映了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有保留地放弃征税权力,也体现了居住国对有关国家的地域税收管辖权仅承认其优先地位,而非独占地位的原则。因此,目前实行免税法的国家主要采用累进免税法。4.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就国外所得已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款冲抵应在本国缴纳的税款的方法。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 允许抵免额:是居住国税法规定的允许跨国纳税人抵免的在非居住国已纳的所得税额。 ◆如果居住国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 【举例说明】 某A国居民一年内取得所得2万元,其中居住国所得1.5万元,B国所得0.5万元。 如果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应税所得<1万元:税率20%; 应税所得>1万元:税率30%; B国实行比例税率为40%,在B国已纳税0.2万元。 他应向A国缴纳多少所得税?计算如下:在A国的允许抵免=(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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