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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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概念;(一)清偿的主体;不得受领的情形;(二)清偿的标的;2、代物清偿;三、清偿抵充;三、清偿抵充;一、概念;1、协议解除;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1、解除权属于形成权;(三)解除权的种类;法定解除权的产生条件,大致可以区分为两种: 一是对于所有类型的合同都可以适用的法定解除权产生条件,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一是对特定类型的合同可以适用的法定解除权产生条件,称为特别法定解除条件。;;;四、法定解除权;(一)协议解除的程序;(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六、合同解除的效力;六、合同解除的效力;六、合同解除的效力;(一)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恢复原状;六、合同解除的效力;案例:1、张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新房3间出租???刘某使用。合同中约定了租金等事项,并约定:在张某的儿子订下的结婚日期前10日,刘某应将房屋返还给张某。合同订立1年后,张某的儿子定于5月1日结婚,张某于4月10日通知刘某于4月20日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房屋。刘某以自己找不到住房为由不同意还房,张某无奈于4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问题: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否判决刘某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张某?;案例2:2001年8月1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购销月饼协议,约定8月17日(中秋节前5日)交货到乙公司。8月23日,甲公司交货于乙公司,乙公司拒收并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而甲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收下送到的月饼。双方发生争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解除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预期利润损失4万元。 问题:本案中,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案例3:2003年8月8日,某开发中心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书。该协议书第1条规定,开发中心同意将其位于解放路117号的15间空房租给实业公司使用,期限3年,自2003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8日,每年租金9万元。协议书第5条还约定,实业公司在租赁期间,如果开发中心及其上级单位业务扩大,需要租房和场地时,??发中心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和调整租房位置,实业公司应服从开发中心的安排,不得拖延时间,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按约履行。2005年9月,开发中心以本单位想成立一塑料包装厂、需要用出租给实业公司的房屋为由,要求提前终止与实业公司的租赁关系,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问题:该房屋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为什么?;一、概念;1、法定抵消;二、法定抵销;;;法定抵销的方法——通知到达——主动债权人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抵销的效力;;;三、合意抵销;;案例: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一、概念;;;(一)在提存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二)提存在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三)在提存受领人和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三)在提存受领人和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一、债务免除;一、债务免除;;(四)债务免除的效力;二、混同;(二)混同的原因;(三)混同的效力;(三)混同的效力;案例1:甲(父)、乙(子)二人合伙做生意,经常去北京出差。2001年2月14日,二人在北京逛超市,正值超市开展情人节降价促卖戒指活动,乙欲为其妻子购买戒指1枚,却发现忘带钱包。甲对乙说:“我给你付钱”;并对售货小姐说:“这2000元由我替他付帐。”售货小姐收了2000元后,将戒指交付于乙。2002年3月9日,甲、乙之间因故解散合伙,经亲戚中介调解分割合伙财产时,对于甲以前欠乙的借款1000元,乙当场表示免除其父所欠这笔债务。后乙又反悔,并多次向其父索要1000元欠款,甲一怒之下将乙打伤,乙为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元。甲、乙发生纠纷请村委会调解。;案例1:甲提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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