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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本章内容;;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特点:
1、统一税法
2、统一税率
3、统一税前扣除标准
4、统一税收优惠
2011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1.68万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8.7%,为第二大税种。
;一、纳税人
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一)居民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的判定标准;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居民企业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
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1)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征税对象=境内所得+境外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征税对象=境内所得;(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2)动产--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3)权益性投资资产--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等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的住所地
6.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练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将设备出租给中国境内的使用者取得的租金
B.将境外房产转让给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
C.从香港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
D.从澳门取得的股息红利;三、税率
(一)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适用税率
法定税率:25%
适用范围:
1.居民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预提所得税适用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这种采取源泉扣缴方式征收所得税,习惯上称之为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法定税率20% ,实际按10%
;第六节 税收优惠;一、居民企业的优惠;(2)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①政策——实行“三免三减半”
②减免时间: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③说明
第一,公共基础项目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
第二,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如果转让,减免期限未完,受让单位享受余下年度的;如果减免期已完,不再享受。;【例题】按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为( )。
A.企业开业之日所属的年度
B.企业开始获得利润的年度
C.企业获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的年度
D.企业开始获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1)时间限制:一个纳税年度内
(2)减免规定
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
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3、加计扣除优惠(重点)
(1)“三新研发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加计扣除50%,实际为150%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加计扣除100%,实际为200%
;4、鼓励创业
(1)基本政策: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时间及不足抵扣的处理: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当年不足的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抵扣。
;【例题】2008年4月1日,甲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向未上市的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乙投资200万元,2010年
甲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10年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5 B.40 C.50 D.75;(二)税率优惠(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前,应纳税所得额≤3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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