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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一 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概念;危险废物的特性
危险废物特性是指它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感染性等。
贮存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处置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顺序为最小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接收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此为否决项)。
1.2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不得将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再次转移。;
1.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对拟接受委托的单位资格、能力等进行核实,查明其是否具有与拟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的利用、处置资质。
1.4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与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说明拟委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处置要求与标准等。
;2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2.1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置,杜绝非法流失。
2.2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2.3 危险废物台账应与生产记录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置情况等事项。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报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4.2在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内跨省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4.3产生单位应当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转移频繁的单位,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一日一单制度,但每单必须附详表对当日转移情况进行说明。详表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转移数量、禁忌及应急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单位联系方式。;4.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
4.6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的检查。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自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批准转移计划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5.1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5.2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5.3贮存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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