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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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前 言我国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316家,占总数的63.2%。2011年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中国大陆有61家,其中57家是国有企业。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腐败问题依然是国企发展中挥之不去的阴影。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职务犯罪成因剖析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职务犯罪现状分析二、四、一、三、讲授提纲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及职权为了制衡中世纪欧洲纠问式诉讼模式下专横的法官权力,国家机器赋予检察官控制审判入口的职能,即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法官检察机关职能不断完善,拥有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多项职责 检察官司法公正为了制衡膨胀的警察权力,又赋予了检察官一定的制衡警察权的功能,即狭义上的法律监督职能 警察 检察机关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工作分工 反贪污贿赂局对职务犯罪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有立案侦查的权力反贪局具体负责职务犯罪中的渎职侵权类犯罪的立案侦查 反渎局“围绕犯罪,围绕职务犯罪,围绕法律监督”展开,与检察职能紧密相关 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预防处. 职务犯罪的具体罪名构成13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 等等贪污贿赂犯罪35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等渎职犯罪7: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报复陷害罪 破坏选举罪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 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犯罪的主体 职务犯罪与其它犯罪的比较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贪污罪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贪污罪◆贪污罪1、概念:我国刑法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2、立案标准:贪污罪的数额起刑标准是五千元,同时虽然不满五千但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仍然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也就是说以数额为主要认定标准,同时兼顾情节。 在贪污犯罪中采取的主要手段编造支出,虚假报销。隐瞒结款、骗取截留。虚报采购量、贪污公款。虚高价格,收取回扣。变卖资产、“老鼠偷油”。编造事实,巧取豪夺。 二、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受贿罪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受贿罪◆受贿罪1、概念: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2、立案标准:受贿罪的数额起刑标准是五千元,同时虽然不满五千但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仍然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和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也就是说以数额为主要认定标准,同时兼顾情节。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受贿罪利用掌握某些业务审批权、销售权的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好处费。(某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许某案)4123 利用负责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扩建工程的机会收受贿赂。(某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业务部经理高某案)在贿赂犯罪中采取的主要手段。利用职务便利透露企业相关业务信息收取好处费。(某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曾某案) 利用职权为他人人事调动、升迁提供帮助而收取贿赂。(某通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受贿罪受贿对象(收受财物的认定) 2007年7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交易形式受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 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 收受干股(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受贿;■ 以委托请托人帮助投资证券、期货等理财名义受贿;■ 以赌博形式受贿,等等。■ 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三、行贿罪◆概念: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务的行为。◆立案标准: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向3人以上行贿的;(2)为谋取非法利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者、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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